寫信給NCC為什麼不能同時上架到MOD
NCC答覆如下:
敬啟者:
茲復 台端4月19日電子郵件為電視奧運播放衍生頻道於MOD上架問題案,本會說明如下:
一、中華電信MOD係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相關頻道節目係由其營運商向中華電信申請上架並自行經營。
二、按MOD係屬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所經營之電信服務,非屬有線電視系統,因此MOD平臺自不適用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7條第1項:「系統經營者應同時轉播依法設立無線電視電台之節目及廣告,不得變更其形式、內容及頻道,並應列為基本頻道。」之規定,先予敘明。
三、無線電視臺依上述規定,得自行決定是否租用MOD平臺,提供MOD用戶收視其頻道節目及廣告。
四、本會對於頻道的管理,主要係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相關規定辦理,除非涉有違反前揭法令事宜,基於黨政軍退出媒體及媒體自主原則,本會不宜過度干預。建議台端可直接向衛星電視頻道業者共同組成之「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sam@stba.org.tw、電話:02-26595812)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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