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hsia wrote:
嗯,公司巿值與「資產...(恕刪)
所以你還是沒有看出盲點,問題在成本的計算方式。
假設花了200億元,建設接取100萬戶電路,使用率20%,有20萬戶用戶。那麼成本是多少?每一戶2萬元,還是每戶10萬元?
現在的價格就是介於這兩個數字中間,其他電信商希望用2萬元計算租價,但自己經營,或是共同管路就要面臨實際10萬元的成本。這就是一方面嫌貴,可是要他自己蓋或是共同管路,當然不要。
但這不是無解,只要提高使用率就好了。當然這適合所有的電路。光纖+IPTV也好,電纜加第四台也可以,如果讓這兩者繼續各自發展,最後光纖用戶要負擔電纜用戶的光纖電路成本,電纜用戶在承擔光纖用戶的電纜鋪設成本。
如果你是決策者,二選一是最適當的,不幸由技術面看,這兩者有如ETC的微波與紅外線之爭。可是選擇光纖就要面臨中華電信獨佔的現實,我的看法是有官股在,獨佔問題好解決,但提高電路使用率可不容易。
抵制IPTV,等於降低電路使用率,就會墊高用戶需要負擔的電路成本。而中華電信就是少數一直想盡辦法提高用戶數(符合自己的利益)的單位,MOD就是提高光世代使用率的關鍵應用。NCC一直想盡辦法阻止中華電信提高用戶數,但如果是扶持其他光纖業者鋪建那還好,偏偏選擇電纜就等於重複投資。
我不在乎中華電信是否獨佔,反正還有NCC,我只在乎中華電信能否持續增加用戶,持續降價。
PS. 以MOD的定價來看,489元的MOD HD其中389元是電路費,100元是MOD服務。
jeffhsia大大~我就是50M光世代+100元MOD豪華餐的用戶~使用至今5個月---非常滿意+非常划算
中華的網路品質 尤其連外 遠優於我之前用第4台(kbro)網路太多---光這點就值得999元
還有你要這樣比~不太公平...
kbro 60M/5M+類比電視+數位13台HD套餐月費=889+540+99=1528

中華 50M/5M+MOD豪華餐=999+100=1099

個人收視習慣先不論,先論價錢到底誰比較便宜?
一看比較就很清楚了!

issac.huang wrote:
kbro 60M/5M+類比電視+數位13台HD套餐月費=889+540+99=1528
中華 50M/5M+MOD豪華餐=999+100=1099
...(恕刪)
迷幻大師會自動把類比第四台費用540 故意 無意 假意 失意的忘掉..
只看網路費889 機上盒99...
當然會說1099比較貴...

第四台真的有誠意...請把類比的費用去掉...

ryanpopo wrote:嗯,若以成本計算高度,那什麼都是中華電信說的算,用中油的例子想想吧
所以你還是沒有看出盲點,問題在成本的計算方式。

我不在乎中華電信是否獨佔,反正還有NCC,我只在乎中華電信能否持續增加用戶,持續降價。台塑中油寡佔都沒法形成巿場機制,獨占可以在提升品質的前提下持續降價,這也太神奇了吧!NCC,閣下還真認為這些委員能做出什麼好事嗎?
PS. 以MOD的定價來看,489元的MOD HD其中389元是電路費,100元是MOD服哈,又是中華電信的計算方式?有意思,Dish用衛星訊號接收,沒有電路費,頻道就不止389元了,人家還是買整個亞洲區的全套版權呢,中華電信用100元租你機子提供50台頻道,台灣真是有太好的國際談判人才咯!
jeffhsia wrote:
嗯,若以成本計算高度...(恕刪)
要求用建制成本計算租金的是其他電信商。還有文章要看清楚,獨佔不會帶來降價,統一技術規格才能帶來成本優勢,選擇光纖在這個階段已經是大勢所趨,獨佔是可能的缺點。不論是共同管路,幾家電信商分佔,或者獨佔都一樣。以建制成本來說會低於使用兩套不同技術的電路。就算是中華電信本身也一樣,雖然目前有不同電路,事實上他一直努力將客戶往光世代集中。
舉MOD的價格為例只是告訴你網路和電視共用電路可以節省電路成本,尤其是最後一哩光纖建制成本要高於電纜。
如果在幾年前中華電信剛開始佈建光世代的時候,NCC就出來說要以有線電視電覽做為替代寬頻選項,確實是有效迅速建制普及寬頻網路的好政策,現在已經要進入FTTH的時候,再推電纜寬頻只是浪費市場資金,對寬頻普及率幫助不大,最後只有墊高彼此的成本而已。最好現在就輔導這些廠商以FTTH加IPTV為主要方向才是正解。甚至為了推廣對稱寬頻,及避免MOD獨佔,考慮以採用P2P技術的IPTV應該是個好選擇。
或許你很不爽中華電信,但現實是比起政府政策與其他競爭者,他已經在正確的道路上領先很遠了。沒有類似MOD這樣的關鍵應用,光纖到府最後搞不好要淪為萬人響應、一人到場的笑話。
PS. 有太多的例子告訴我們,價格不是問題,內容才是重點。智慧型電話把全世界電信商打個措手不及、第四台與MOD的用戶數對比、家用電視遊樂器的興衰、中華電信貴又能獨佔的網路,太多了。
ryanpopo wrote:閣下還是搞不清楚並不是在爭議什麼「計價基礎」,什麼光纖、同軸電纜問題,而是當初以公共財建設的right of way,這根本不應該移交給中華電信!什麼「電路費」?你商場都過戶給廠商了,還叫競爭者向它租屋做同套生意,租金計算怎麼玩都玩不過它,日本香港不是就這樣?沒實質競爭,品質會好?
要求用建制成本計算租...(恕刪)


或許你很不爽中華電信,但現實是比起政府政策與其他競爭者,他已經在正確的道路上領先很遠了。沒有類似MOD這樣的關鍵應用,光纖到府最後搞不好要淪為萬人響應、一人到場的笑話。不知是要哭還是笑?今天不爽中華電信的人何止百萬人?中華電信的領先不是因為「方向正確」,是它壟斷電信資源!你要等到「數位匯流」到位(應該不會太久),那這頭怪獸就不是什麼NCC管得著的!屆時政府再來個釋股,財團就進來坐享其成了,到時候恐怕不是「笑話」二字能形容的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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