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75 wrote:
小罵大幫忙,還是小罵幫倒忙? 我一直都是對MOD跟愛爾達,愛之深、責之切啊。
竟然樓上有網友說小心被告呀! 我先聲明,這已使我達到 "人生畏怖心" 之要件了。
我也批評有線電視跟壹電視啊,從來沒遇過有相關網友說要我"小心被告"! 如果是好意,就算了。
我會跟法官提出鄰居證詞等相關證明,本人一直收看MOD,即沒數位無線也沒有牽有線電視。
樓上的網友是要代替MOD或愛爾表示,要對用戶在網上發表的不滿,提出誹謗告訴嗎?
各位用MOD用戶小心了,可怕!!
這些MOD的打手,真的很可怕,大家可以查查,除這兩天我在M01發文批評MOD外(查得到)
我已經半年沒發文有關MOD,其他網路上應該也沒發過有關MOD的相關文章。
有兩位網友ttucomm 跟 BSMI 竟然能在發文7分鐘內盯上我,而且還記得我是PTT被永久水桶。(那更久了)然後回文好像在互批,實際應該是唱雙簧。(因為兩人在網上發言有關MOD的比例都異常的高)
然後在一小時,整樓連翻頁都還沒有的速度下,把我的文弄到資源回收(理由:…請以理性的態度…)
是什麼樣的公司,會用這樣規模的網路的行銷手法,而且打手記恨的能力之長久,說是堪比東廠一點都不為過。...(恕刪)
按照慣例我還是先幫您備份一下,免得說我胡說八道
剛看到這篇回文時,我一面笑,一口茶就噴在螢幕上
本來我在猶豫要不要回文,怕回您之後這篇文章就被會丟到資源回收桶
但既然我都被您抹黑為打手了,不出來澄清說明一下有違自已的原則
大師您不但邏輯有問題,而且可能還有被害妄想症
01高畫質版批評MOD的一大堆,連我也常抱怨MOD的缺點,試問,我有警告過任何人說他會被告嗎?
重點來了,大師您不是僅批評MOD的缺點,而是無的放矢,甚至已經達到涉及商譽和謠言抹黑的境界
將來如果愛爾達真要告您時,大師您上法庭跟法官大人說"本人一直收看MOD,即沒數位無線也沒有牽有線電視",這樣法官大人就能忽略您抹黑損及商譽的事實嗎?
您最常拉著中華電信的兩條線來打,講得中華電信多麼對不起全國民眾一樣,這邊的產業面我不甚了解,所以不予置評,如果真是無的放矢,自然有中華電信的人來找您。至於您說愛爾達是中華電信高官退休的好去處,暗指中華和愛爾達勾結,籌庸位子A錢不做事,請問您掌握了事証嗎? 那位高官是從中華到愛爾達的,您可以指名出來嗎? 您說愛爾達花五百萬美金拿下奧運版權,用四百萬賣給無線四台和政府,愛爾達早就算計好了,有線電視只好不得不再拿100萬美金來買,所以愛爾達輕鬆賺飽飽,吃人夠夠,這些指控您都有証據嗎? 愛爾達一周只播一小時的自製節目,所以那些轉播NBA、MLB球賽,主播球評都是外星人嗎? 好吧,也許您會說那不算自製,那麼,國訓日記、邁向倫敦、運動PLAY BAR,這些也都不是自製節目嗎? 您過往胡說八道的事蹟實在是太多了,小弟無法一一列舉,只能就您這篇回文來指正而已。
我想等您看完我的回文,一定又會把我和ttucomm跟BSMI一樣歸類為記恨的能力之長久,說是堪比東廠一點都不為過愛爾達公司打手是吧? 至於上述兩位仁兄是否為打手,我想大家自有公論,只不過人家意見不合也能被大師您說為唱雙簧要搞掉您的發文,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呀? 您再這樣胡說八道下去,要告您的恐怕不是只有愛爾達而已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