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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局擬封鎖侵權網站!!


jedijack wrote:
到想聽聽上迅雷要幹嘛?...(恕刪)


從沒上過迅雷,我也不知道上迅雷可以幹嘛
不過我也不想知道


我認為政府跨過憲法界線,當然比民眾跨過法律界線,還要嚴重很多很多
縱使違法民眾先有錯,也不代表政府可以跟著錯





好想放假
jingfu wrote:
現在有更好的大旗了,國安法,你敢反對國家安全嗎?...(恕刪)

這次菲律賓殺我漁民事件,台菲雙方駭客你來我往,台灣政府就封鎖了菲律賓的IP,當然菲律賓也封鎖了台灣的IP

其實最可怕的是對岸中國的網軍,我們台灣的國安局網站,去年一整年被中國網軍侵擾達334萬次,平均每天達209次。華盛頓郵報都報導,美國數十項先進武器科技, 都疑似遭到中國駭客入侵,被駭的機密有戰區防禦系統、V-22魚鷹旋翼機、愛國者飛彈、全球之鷹無人機、神盾防禦系統、F-22、F-35總共37項美軍先進武器,以及29項國防科技。

除非你是對岸的,不然不會、不應反對中華民國.台灣的國安法要將網路安全相關作為納入。
本來樓已經越來越歪不想回,但真的比喻太離譜
你之前把服兵役和現在吸毒和這個議題擺在一起,實在很偏頗
智慧財產權屬於財產權,言論自由,無罪推定等權利屬於基本權。
孰輕孰重甚為明顯,目的與手段並不均衡,此修法方向違反比例原則,
迅雷上縱然有侵權物,你也不能因此去限制其他人去瀏覽
其他部分
有侵權物應該就有侵權的部分處理,
今天此法案最大的問題在於他認定可能侵權的網站或是空間中
並不是全部都是都是侵權物
例如像是mega這樣的雲端空間,其他人也可能會上傳自己的資料
因為mega google 等這些雲端空間上有侵權物所以我有要限制大家都不能上去
或許這樣保護了著作權人的法益
但也同時箝制其他人的自由
另外你不能證明他人上迅雷是要下載侵權物
人家憑什麼不能瀏覽
你好大的官威呀!
FUNKBOY3128 wrote:
本來樓已經越來越歪不...(恕刪)

當然~
對自己是最低法律界限的無罪推定~
而政府的審議制度~連最高道德標準都還沒談~就直接認定違憲~
那還有什麼好談~



FUNKBOY3128 wrote:
今天此法案最大的問題在於他認定可能侵權的網站或是空間中
並不是全部都是都是侵權物...(恕刪)
那有多少侵權物~

為愛癡狂 wrote:
智慧財產局沒有要砍光...(恕刪)


我是看他要鎖IP論點理由很怪:因為嫌麻煩.(打訴訟 取締等不易).
法案一通過.往後只要遇到麻煩.全部鎖光光.
純粹想酸智產局.沒能力沒實力就承認.
大家都知道也沒人會怪智產局.打擊盜版本來就很困難.
再者我沒看過有網站100%侵權.
智產局這做法和人權團體有點像.
只要了解個半套.就想闖關.
闖關過了就開始亂搞.就像政客一樣.
也像唱片業一樣.搞出一張精選集.
裡面只有1~2首新歌.當10首全新專輯來賣.
有時候想想.唱片業盜版可以諷刺唱片業.
希望多學周杰倫和方文山.用創作用實力來賺錢.
別只會買外國曲編中文版來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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