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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天購物國際 Panasonic TH-P65VT30W 65吋3D電漿電視集中討論區


alslp wrote:
台南的豬大,為何你會...(恕刪)

我的文...., 注意看其實可以看出,我是用應用文寫,還是用口語文寫
用應用文寫的,應該都是理性文
用口語文寫的,就大都是感性文

〝「店家標10000元的商品,我看成1000元…
我說我看成1000元,你要用1000元賣我,店家說… 你神經病

店家把10000元的商品標1000元賣
店家說,不行,我標錯,你要再付9000…」〞
這段是用口語文寫的!

所以,理性上,當然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但感性上....感性是感情感覺感受的,很難黑白對錯的分明


所以,我的意思是,感受上的不對等!

一樣都是苦苦哀求,為什麼兩造得到的回饋不一樣?

同樣都是價錢上的錯誤,為什麼消費者看錯是荒唐,店家標錯只是行為瑕疵?


假如消費者跟你吵我標價少看一個零,很輕易的就被打發掉
為什麼你店家少標一個零,我跟你吵,卻一點也撼不動你?還要被說心態可議?

同樣的事情,為什麼州官能放火,百姓只能點燈?


我少看一個零,苦苦哀求你賣我,你說我荒唐!
你少標一個零,苦苦哀求我別出單,我不能說你荒唐?

只有直白沒有婉轉, 如有不禮絕非故意

alslp wrote:
台南的豬大,為何你會...(恕刪)

我的文...., 注意看其實可以看出,我是用應用文寫,還是用口語文寫
用應用文寫的,應該都是理性文
用口語文寫的,就大都是感性文

〝「店家標10000元的商品,我看成1000元…
我說我看成1000元,你要用1000元賣我,店家說… 你神經病

店家把10000元的商品標1000元賣
店家說,不行,我標錯,你要再付9000…」〞
這段是用口語文寫的!

所以,理性上,當然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但感性上....感性是感情感覺感受的,很難黑白對錯的分明


所以,我的意思是,感受上的不對等!

一樣都是苦苦哀求,為什麼兩造得到的回饋不一樣?

同樣都是價錢上的錯誤,為什麼消費者看錯是荒唐,店家標錯只是行為瑕疵?


假如消費者跟你吵我標價少看一個零,很輕易的就被打發掉
為什麼你店家少標一個零,我跟你吵,卻一點也撼不動你?還要被說心態可議?

同樣的事情,為什麼州官能放火,百姓只能點燈?


我少看一個零,苦苦哀求你賣我,你說我荒唐!
你少標一個零,苦苦哀求我別出單,我不能說你荒唐?

只有直白沒有婉轉, 如有不禮絕非故意
我也有買

那大家要怎麼處理
要自己打電話去尋問解決方案嗎
他的網站是這麼說?
標錯價(高價低標),這種事情…
在實體店面,絕對是店面認賠!

相信大家都聽過,甚至親身經歷過,看到的標價是圈圈元,但去收銀線結賬卻是叉叉元…
好在的是,收銀小姐聯絡客服去查證屬實後,都是二話不說,退你差額!

為什麼實體店做得到,網路店做不到?

就僅僅是因為實體店都小額,網路店都大額… ?
以金額龐然大金額零頭小來論……交易是否貴在誠信?

如果是…
那刑法上的竊盜罪,偷十元銅板不算,偷十萬大鈔才算?
只有直白沒有婉轉, 如有不禮絕非故意
台南豬大說的真好,給您按個,讚,
網路賣埸一貫都是以公司貨的牌價定標價,價格上就比拍賣網貴上一至二成,
更可恨的是有時代理商明明已調低牌價了,這些大賣場依舊裝傻故意以舊標價
坑殺消費者,亦從未聽聞他們會主動退差額!,,,,,,,
^^
alslp wrote:
台南的豬大,為何你會...(恕刪)
我的文被砍了

有買電視的人都答應退款?

我有買一台,但今天賣家直接跟我說不會出貨

簡單說一下,他們說25~26號會賣盤商價賣我們

問題是他跟我說的優惠價跟網路拍賣的比根本差不多

我想問如果上法院好像很難打贏?

畢竟他是最大批發商,顧客主流商家、賣場等

現在只能明天問消基會看看

對了店家有給優惠,優惠就是送4個東西

炒菜鍋、絨毯(兩個品牌)曬衣架 看到商品

對了還要自己付運費喔
看到這篇真的是說廠商也滿.....真的要去拜神明嚕!!!如發言不慎再請告知刪文

覺得..其實如果和平解決雙贏是最好..但看起來"貪心"的消費者和維護利益的商店似乎很難取得平衡.
買賣雙方都有維護自己權益的立場..

而且剛好又近年底各大商家都積極的在做週年慶跟年終促銷.
消費者跟檢調單位絕對有充足的理由認為也相信號稱打著~"全台最大電器批發商" 的 "雅X電器商城"
正在做福利商品特賣或清倉行為的促銷或特賣活動..畢竟電漿已經是"過去式"商品..LED才昰主流
嚴格說起來..這次事件看起來買賣雙方都有的談了..

雖然沒跟到這波的消費..而且就現階段看起來"雅X電器"似乎是有疏失的可能性
但我還是忍不住想幫雅X說幾句好話

畢竟台灣像雅X商城經常在做福利品跟特賣還有自創家電品牌的商家真的也不多
而且我本身就買過雅X電器的自創品牌氣也曾幾次在他家的特賣會跟展覽會減到便宜過..
只能說雅X的專業跟商品品質在台灣真的算在前排名.服務效率也不差(大台北地區).
看他們這次危機應變處理的速度就知道.(雖然還沒一個正確的解決方案)
而且以2.3線品牌的冷氣來講..我使用上跟他牌2.3線比較真的穩定許多.

而這次看到雅X的新聞
只能說~~天阿~~~~雅X你真的是要拜神了!!!

雅X~~加油吧~~
希望事件能圓滿落幕並還能有機會讓你們服務

我真的不想再買到一些便宜家電卻3天2頭就要修或時效一到就不冷叫公司又等個老半天的家電公司

所以我相信雅X電器一定會給消費者這次事件一個滿意的結果的~^^
雅X電器~(力挺你唷~~給你按讚~這時候如果需要粉絲跟的支持跟顧問算我一個唷)~^^

ANYWAY~~台灣加油~~雅X電器加油


以上言論純屬個人言論發言絕非代表或代言任何一方.如發言不慎還請告知刪言



一個在台北的小小包租公兼資產顧問留!!





一堆人跑去下單 到最後還不是全被退回來 這樣有意義嗎 還不是想貪小便宜

很閒的人可以繼續去吵 讓我們一起看下去吧
就這件事而言 我很同情出包的廠商。

但就網路交易的公平性與發展而言
我認為廠商絕對不能以無心過失而無責

如果可以完全無責
那找個4天連假,假裝ATM現金價PO錯,4天後騙個上千個資、幾百萬當短期融資
還是在交易過程中讓大家無意去點選了參加商城活動訊息訂閱
又或者是誘騙人家為購買而加入商城當會員
這些都是非常可能的行銷手法。

消保官一直強調在消費的過程中,付款同時契約即成立這是一個大原則

過程中業者任何片面式的避責說明不一定代表有效

否則法令為何要一再增訂與限制 業者的定型化契約不能記載哪些項目跟必須記載哪些項目

就是要避免消費者誤入業者契約中的不對等陷阱

因為如果今天大家選擇容許或是認為合理,那到最後就會演變到跟之前信用卡、基金、房屋等消費糾紛一樣

這些避責說明會慢慢變成所有網路交易業者必載項目接著會慢慢地往角落靠齊說明字體一定也會愈來愈小

業者如果真要擁有保留訂單有效的權利,那最少訂購時就不該要求消費者進行完整的消費過程

消費者既然進行完整的交易過程 輸入會員資料、加入會員、進行付款程序後,消費契約即已成立

如果業者要主張自身疏失要求取消訂單,那當然有責任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再回到此例來說,因為是顯見疏失,要求業者履約個人認為是有點太過分了

但要求業者進行其他補償,我認為這是消費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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