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介面也是商標HDMI是有專利的要用HDMI這介面是需付專利和商標費的而且你仔細看右邊HDMI右上角有一個小Ⓡ代表這圖示是註冊商標簡單講該公司的商品未繳授權費就使用HDMI介面和圖示被HDMI公司抓包的下場
任何規格、技術、產品,只要在開發之初都可以將"規格技術或產品名稱"申請商標註冊,即使後來確實成為業界的通用規格,也不會影響其作為商標的資格。但若在申請之初未申請商標,等到這個規格、技術或商品成為一個通用的名稱之後,就可能無法申請註冊(各國商標法大都有規定,凡"通用名稱"皆不得申請商標註冊)。現在國際間的高科技公司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都相當重視,當然,等到規格底定釋出給其他廠商使用後,可以收取的龐大權利金更是利之所在,後者的情形已不可能發生。HDMI這個規格在多家廠商參與投入開發時,就已經成立組織(並成立 HDMI Licensing LLC這家公司負責收取權利金 )並申請商標註冊,所以它不但是一個規格,也是一個商標。同樣的道理,CD、DVD、USB,甚至Dolby, dts等音效規格,都既是技術、規格名稱,且相關開發者或組織也享有商標權(如下圖之USB Logo),凡要使用這些規格並同時使用商標的廠商,都必須支付權利金才能在相關產品上標示該等商標。另外,上面有人提到HDMI這種規格是有專利的,要使用這個享有專利的技術或規格必須支付權利金,這個說法只對了一半,因為專利權是有期限的,以發明專利來說,從申請日開始起算二十年就是專利權人的使用期限,期滿之後就成為公共財,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但商標權雖然於註冊後,商標權人也只享有十年的專用期限,但期滿後仍可持續延展註冊,每次延展可繼續使用十年。所以,即使若干年後,HDMI專利已失效,但只要這個規格仍在持續應用,要使用這個規格的人仍然必須就商標的使用支付權利金給HDMI Licensing LLC.這家公司。
協會目前是直接針對海關下手例如 跟美國海關合作 進口的東西 沒有通過測試(ATC or selftest)就扣關 一定時間之內拿不出協會的許可---直接銷毀不過 像大陸這種自產自銷不透過海關的 協會也只能雙手一攤........
早期有一些螢幕或電視不支援HDMI的原因就是因為HDMI廠商要繳授權金,還有一些關稅的問題只支援了DVI;D-Sub或是Display port只不過現在HDMI在電視上算很普及了這些被申請的專利授權真的都非常好賺的有些都是被依裝置計費像音效上DTS ;杜比 有些免費的撥放器到最後都砍掉支援就是因為被原廠要錢了到最後倒楣的都是USER功能被砍得七零八落其實挺討厭的
音效的授權費/權利金多少我不知道不過HDMI的部分是一台5塊錢台幣(0.15 USD)如果有貼HDMI Logo 變成一台只要1.5塊台幣有支援HDCP的話 一台1.2塊台幣會費一年30W台幣(或15W 看你想怎麼申請)just f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