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如下,文章後頭有詳細經過(注意!後面文很長)
[簡述]
100年12月2日
我於台中網購買了一台LG、47吋標榜LED背光新技術的電視(47LV4500)給宜蘭老家父母使用。
20天後我回家發現有漏光情況,即電LG客服處理。
(右下角漏光,黑色變灰藍色,深色也會變色)

經LG工程師判定瑕疵,可換一台新機(但是當時無新機,須等待)。
更換過程中又錯送為42吋
終於在101年1月4日換新機,而換的新機亦有漏光情形
LG工程師表明本47LV4500型號皆有漏光問題。
我表示我不能接受,要求
1.退費
2.給我一台無漏光的電視。(2選1)
LG不讓我退費,亦不換一台無漏光電視
1月10日中午,LG人員表示公司僅能讓我再加價至5萬2700元購買他們公司47吋3D電視。
經過這麼久的等待、溝通,沒啥結果,受害的都是我
LG做出這種產品卻都不用負責,於是我只能公佈
希望有意要買電視的消費者,看完本篇再作理性的決定。
[心得分享]
前幾天同事告訴我
他去楓康超市買了一個很有造型(像奧運火把)的保溫杯,499元,但是上蓋會漏水。
我就在想
杯子主要目的就是拿來裝水的,會漏水,造不造型就其次了。
我的電視也一樣
電視就是拿來看的,會漏光,是不是超薄LED背光技術就其次了。
-------[以下為文章很長的詳細版,本版本亦於1月5日寄至LG客服信箱]
我1年前有購買LG42吋電視42LH20FD,品質不錯。
而於上月續購買47吋電視47LV4500,卻有品質、換機、退費問題。
【購買經過】
1.2011年12月2日購買47吋電視47LV4500,我於台中家用網路購買給宜蘭家中父母使用,由台北店家送宜蘭五結。
2.我於12月23日回宜蘭家發現電視右下方漏光
父親告知送來即有此情況,我隨即致電LG客服,LG告知將有工程師前往查看。
3.12月26日工程師至宜蘭家中判定可換新機,惟無新機可換,等有新機來即會更換。(我已回台中)
4.12月30日貨運公司來電告知將有一台「42吋」電視要送至宜蘭家中,我告知應為「47吋」,隨即致電LG工程師是否過程出錯,經他查證,LG內部流程出錯,亦請他告知貨運人員不用出該42吋電視。
5.101年1月3日,貨運告知會送47吋電視至宜蘭家中,送達時已晚間7點多,我即致電LG工程師請他來裝機,因已晚上,他表明會於明日早上來裝機。
6.101年1月4日早上,於台中的我接到工程師來電,他告知新換的電視,亦有漏光問題,也許這型號都有此問題,我表示我不能接受,一台要我省吃儉用存二個多月才能買的電視是這種品質,是否能退費或換一台良機。他說需要回去與內部討論後再跟我說。
該日下午,工程師告知須請我原購買店家退回與退費,LG將再與店家辦理後續事宜。
7.1月4日,撥打原銷售店家電話不通,市內電話也無回應(我猜想是不是倒了???)。
【我不悅的理由如下】
1.電視會漏光不正常,不應該連換的新機也漏光,應先測試再送來,品管、流程應再檢討。如果此型號皆有這問題,那LG應該全面下架或於產品標示「本產品有漏光情形,可接受再購買」;如單我這2台有這問題,那應由LG測試一台無漏光機再送來。
2.LG維修流程應再改進,一台電視有問題,判定來一次,貨運送貨來一次,LG裝機再來一次,還有外加送錯機型的那一次(雖沒送,但家人亦於家中等待)。還好我母親平日在家,但也會因為一次又一次的等貨、等人,導致原本行程打亂,她這幾天,就都等LG或貨運就飽了。
3.退貨、退錢要到原店家。產品送至家中已超過7日,如果找原店家,他須從台北去宜蘭載回來,然後又退費,試問何種店家會做這種賠本的事? 何況LG已經判定要換機,現在換過這台有問題的新機也不是當初店家賣我那台,而更換之新機如LG認為品質合格,他為啥要浪費油錢、過路費、時間來宜蘭? 我已經被這電視搞得我心情很不好了,這是我送爸、媽看的電視,多少也想表示我的心意,被這樣一搞,我真的很不悅。
4.退貨(或退費)流程,一台有問題的機器,明明宜蘭LG維修站就可以回收掉,非要連絡原店家,再請他再轉送LG,這樣時間、運送成本豈不更高?
為何不由LG原廠經機身序號查清楚所屬之通路商、零售商,即可查明售價差異(我有提供LG工程師該店家地址、電話、銀行帳號資訊)
也許有原廠、經銷商、零售商成本、售價差異考量? 錢是原店家收了,退費要LG退是程序上有爭議。
但,機器是LG的,今天要是產品沒問題就不會衍生後續這麼多事情,我父親大可在家好好觀賞他的江蕙演唱會,我也可以好好上班。
產品有問題,造成我與家人時間、精神的成本支出實在難計。
【我的訴求(二擇一)】
1.退費(我有網路匯款記錄,但沒發票,因為要加5%)
2.換一台良好、無漏光的電視給我,並享有保固。假如該型號都會漏光,那請用第一選項。
我相信我的訴求不過份,謹先寫信給LG客服部門,維修工程師權限有限,我希望透過客服甚至轉送有層級單位處理,如果不能處理,我將公佈於Mobile01、BBS等網站受大家公評。非想威脅,打這封信也花我很多時間,我只希望有台沒有瑕疵的電視給父母親使用。
【註】:
1.本次服務的宜蘭五結地區楊工程師態度良好,惟消費者最需要的是產品的品質,大家都希望自己買的電器,不要維修,而不是一直跟態度優良的工程師溝通。
2.至於原店家,找不到人,不過從頭我也沒找他,因為產品已過7天,找他也是連絡原廠、層層運送、等待、溝通,我想要的是快速的售後服務,於是直接連絡LG,該店家於100年1月4日後連絡不上。
-------[以上文章有寄至LG客服信箱]
1月10日中午,LG工程師來電,公司有一種處理方式
就是讓我加價買47吋3D的電視,5萬2700元。
公司目前沒有別型號47吋。
(LG你太厲害了,這招你也想的出來,
我又不看3D,還要加將近2萬元新台幣!
那我這三個月工作存的錢就都給LG就好了 套句豆花妹歌詞”I服了U”)
我告知「我就只是要一台沒漏光的電視! 如果都沒有,就退我錢!,非常簡單又基本的訴求」
我甚至退步的跟他說,你們公司可以選擇
1.給我舊型號不漏光的47吋,但是要退我差價。
2.給我舊型號不漏光的55吋,不用退我錢。
還有原選項
1.退費
2.給我一台不會漏光的47LV4500。
1月12日了,LG沒回應,金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