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電視,一百多個頻道,住台北縣的鄭小姐,轉來轉去就是固定看那幾台,半年繳一次的有線電視費用,算一算每個月還要517元,只比規定業者收費的520元上限,便宜三塊錢。
但住在台北市的蘇小姐,能看的頻道跟鄭小姐一樣多,不過每個月卻要比台北縣多付十塊錢。
比鄰而居的台北縣市,基本頻道收費上限,台北縣每個月最高520元,台北市卻要530元,臺北市議員質疑台北市民吃了虧,而消基會認為,由於台北縣市人口密集,多為大型集中住宅,有線電視業者架設線路的成本其實比偏遠縣市低,呼籲地方政府的有線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必須要求業者降價。
看看全國各縣市的有線電視收費上限,最低的是台南市每個月500元,最高的是花蓮縣台東縣每個月600元,各縣市業者都以最高上限作為收費標準,而且全國有七成區域只有一家業者提供服務,消費者沒選擇,消基會呼籲NCC開放讓有線電視全區經營,讓市場自由競爭,保障消費者權益。
終於把大家的心聲都說出來了

只是不知道會不會有後續的動作就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