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民國101年4月20日下午4點30分左右
地點:國道三號樹林收費站附近北上路段
事由:昨天下午本人駕駛白色civic行駛於外車道,欲變換至中間車道時,雖然已亮起方向燈,也看了車內照後鏡及左側照後鏡,但一時便宜行事,未轉頭檢查左後方盲點,便切往中間車道。此時我左後方有一輛Lexus RX休旅車(第三代,2009年上市車款,車色大概是銀色),駕駛可能被我突如其來的切換車道嚇到而鳴按喇叭警示,但我因為當時車外雨勢頗大而未注意到喇叭聲,等發現時我已切入將近一半車身,所幸RX休旅車駕駛反應得當,因此沒有發生事故。
因為當時在高速公路上,而且又下著雨,再加上怕引起誤會,所以未能立即表示歉意。今天特別發表此文,向被我嚇到的駕駛表達誠摯的歉意。或者,若各位有親友駕駛RX車系,且於昨日遭遇類似情形,也請代為告知本人在此發文致歉。
最後,再次向昨日那位RX休旅車駕駛說聲對不起,以後我會更注意自己的駕駛行為,也祝各位行車平安。
註:因近期工作常加班熬夜、睡眠不足,因此精神、記憶力略有影響,事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RX休旅車的車色或有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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