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c168 wrote:
+1
腦殘政府
請看以下新聞,
誰提案的, 請看好.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507000158-260205
cheny wrote:
財政部發布最新規定,油電混合車自4日起,必須符合四項條件,才得以享有貨物稅減半課稅的優惠,且四項要件缺一不可,包括:
一、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下。
二、排氣量在3,000立方公分以下。
三、油耗值達每公升19公里。
四、碳排放量在每公里120公克以下。
macacafly wrote:
請看以下新聞, 誰提...(恕刪)
scwuadela wrote:
個人看法:
1. 何必限制總車價? 節能減碳要的就是省油,就看油耗值就好了~
就設立一個補助上限,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下,以實價課貨物稅,超過者,就設上限(例如:減免貨物稅最高15萬)。
2. 何必限制總排氣量? 至於排氣量,要是能有大排氣量卻可以達省油節能的,何以禁止?
3. 4.算幾乎同一樣的標準,但訂太低了,至少要定25km/L以上吧? (CT200/Prius廣告不都早就標榜超過25km/L?)。又,既然要談鼓勵節能補助,那,有些汽、柴油車也可以達到19km/L啊? 為何不一起鼓勵來補助減免貨物稅? 說要節能卻又獨厚油電車,讓人不襟連想到官商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