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g1029 wrote:
看了一下影片,我有一些小小分析,我認為並不是LSS3.0失效,是完全符合他的設計。
先列出重點:
1. ACC無法偵測停止物
2. 速差過大會認定為停止物
3. 緊急防撞煞停用於前方有物體(恕刪)
以上三點完全不符合這次的Case.
其實只是前車急煞讓樓主產生距離不足的感覺。
ACC無法偵測靜止物及速差過大之物體的前題是.原本就沒有偵測到它。
如果依您的邏輯寫這系統,只要前車一急煞就進入"2. 速差過大會認定為停止物" ==> "1. ACC無法偵測停止物"
是會死人的。
而原本在跟車的情況下,會判定前車急減速。 系統會開始介入跟車,同時進行減速的動作,而這也是需要一段煞車的距離。 通常車子都煞的下來,而煞不下來的原因是不敢用力踩煞車,在台灣我也不敢踩死,因為反而後面沒開ACC的90%會撞上來。。。保持點距離總是好的。
所以您後段說的保持注意路況保持安全距離,適時介入確實是安全的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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