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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

不喜歡這間,就換下一間,不然乾脆換品牌,

幾百萬的車都在買了,何苦呢?
小賭徒 wrote:
不喜歡這間,就換下一(恕刪)


幾百萬的人是怎樣?

我買lexus 我覺得我是一般人而已
支持樓主被告!!看你之前的標題真的以為你的車被亂搞...
結果看了半天下訂也沒有...更別說車子了....
不順你意....就上網公審...這樣很不厚道....
至少標題改一下吧....
g053797699 wrote:
如前文~改業代的長官(恕刪)


教育程度 可以 從發言文字輸入裡 略知一二
其實 就這麼一點芝麻綠豆大的小事
你就可以描述到這樣誇張
只證明了 台灣的奧客文化
你當初要Po文時 絲毫不考慮法律後果
竟然 大膽的 連名帶姓 的 將當事人的全名貼出
只能說 你應該是沒被告過吧.......
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
不要以為 花錢的就是老大 甚至你連錢都還沒花........
像你這種 被車廠的律師告 剛好而已......
撐下去, 加油喔
別刪文 撐下去 我想看後續
取暖失敗⋯
我賭會刪⋯
樓主為什麼在簽約前就可以鬧得不愉快?

人家不想賣你.你就找別人買就好了.為什麼要在網路公開業代的名字?還全名.

人家沒賺到你的錢.也花時間服務你.弄到人家不賣你.這也????

買車是高興的事.有些小事為難別人也為難自己.
坐等後續(搬椅子
以文字指名道姓說人家業代不OK,這是加重毀謗喽
還挺兇悍的對與他意見不同的網友加掛業代標籤或是出言諷刺

除非樓主有證據證實他前一篇說的都是事實,否則想輕鬆帶過沒那麼容易
如果無法證實自己說的是真的,乖一點,盡速撤文道歉,再看看人家有沒有啥麼要求
一般這種大公司提告主要是警告被告不要亂放話,較少要求大額賠償
樓主自己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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