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ttboy wrote:這也離譜了吧。很明顯對方超越了自已應騎的機車專用道,跑到汽車道違規行駛,還撞上。建議樓主也別客氣,應付多少就讓對方負擔多少。還得另外要求交通補貼費。畢竟不守交通出事,是應該讓對方學個教訓,免得日後再害其它人。 你想太多了 還交通補貼費....你要怎麼去跟對方要??? 保險公司不會幫你討這筆的看樓主自己有沒有保代步車險吧
以前我買的人生第一部新車..交車不到一小時就停紅燈時..在台北大直海總前被撞...整路上包含我只有3台車...連警察來時看我行照都搖頭在笑..不知有無安慰到你...時隔13年..想到還是搖頭..怎會這麼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