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2281 wrote:今天回廠改成自動閃七次(因為其閃爍的週期短,我輕撥之後待在原車道前行,等閃完第四次,才切換車道...(恕刪) 什麼!還要閃完四次才切換車道後車以為你是三寶亂打燈等得不耐煩正要加速然後你就切換車道?以後我遇到Lexus打方向燈直接無視好了
這個我原本也是覺得閃三下好短,出國後才發覺為何是設計閃三下以日本來說,會發覺他們的駕駛方式是先確定是否可以變換車道,如果可以安全變換車道,那就是打閃燈的同時變換車道。PS:要先確認安全無虞,而非盲目打了就變車道。在台灣很多人變換車道習慣是先打方向燈後,再看後照鏡,是否空間足夠或後方有無車快速接近。個人後來想想,先確認再打方向燈的方式比較好,因為先打方向燈才開始確認,如果剛好後方有快速接近的車輛,看到你打方向燈,不就要減速,因為他不確定你會不會在他接近時變換車道,發生碰撞。個人現在在高速公路也是改成先確認是否可安全變換車道,確定可變換車道後,在三下閃燈時間完成車道變換。但因為之前的習慣已久,有時還是會不太連續,這時就多打一次三下閃燈。不過當市區車較多且接近時,原則還是會先打方向燈長閃提醒,慢慢的變換車道。畢竟在市區有些車主看到方向燈就像昆蟲看到火一樣,有趨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