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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us EX450 汽車維修…

不曉得大大的車有沒倒車雷達,或是倒車ccd可看影像..

建議裝一裝吧!

還好撞到的是車,若是人..可就不得了了....
我也是RX車主 20-30萬起~
我也常修車 也曾經被撞過 絕對要20-30~
xavier wrote:
看看年份吧,台灣法律有個東西叫作「折舊」,之前家裡碰過類似的案例,調解時委員說車齡超過5年的話,依照原廠估價單的報價來算,工資不折抵,零件折舊9成


折舊這種事,可以說有,也可以說沒有,是文字遊戲

損壞賠償有兩種
1.賠錢 = 損傷部位算殘值,車主拿到金錢賠償 (之後可修可不修),要算折舊
2.維修恢復原狀 = 車主不拿任何金錢,肇事者負責維修恢復原狀,沒有折舊問題

通常是在雙方都沒有保險的時候,以[賠錢]的方式算賠償,才會考慮到折舊

如果車主有保險,就直接保險出險處理,由保險公司向肇事者代位求償
這時候的損壞賠償是屬於 [維修恢復原狀],肇事者可以慢慢跟保險公司討論有沒有折舊這回事....


.
說遠一點的

[折舊]這個說法是法院在[沒有任何可以遵循的計算標準]之下,又不得不訂出賠償計算方式

只能把稅法上[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硬套用在普通民事官司上,當作目前唯一沾得上邊的計算標準

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房屋、建築物 = 20年
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 = 10年
電子設備、運輸工具(火車、輪船以外)、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家俱 = 5年

大家都知道硬要套用稅法的規定很不合理(稅法的計算主要是抵稅,不是真實使用狀況)
但是也沒其他更好的方式計算
在立法院認真修改法條漏洞之前,只能繼續將就用下去


PS.
到處去破壞人家豪宅房子、進口名車,甚至故意去撞火車
只要挑超過使用年限的來破壞,其實你都賠不到多少錢......前提是你相信法官都會用折舊

紅茶比奶茶好喝 wrote:
這個還好.認識的1萬內搞定


1萬!!!
是美金還是新台幣
pingfan2004 wrote:


紅茶比奶茶好喝 wrote:
這個還好.認識的1...(恕刪)



我們是活在平行時空嗎?



一個絕對可以信任的修車廠 + 絕對不可以過問來源的零件

用紅包價修到好不是不可能
第三責任險再加一條2000萬加重險總共也不過幾千元
就算撞到賓利也可以不用跑路
樓上有人說1萬元……應該是美金吧!維修費至少都6位數起跳的~
太多人打擊樓主了

我來講點讓樓主會稍微開心點的話吧

如果沒保險可以幫你COVER,而且"付不起"或"不想付"高額的維修費

那就上法院吧,法院經折舊判下來的賠償金額會少掉不少

但被撞的車主就不會開心了
籲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這就真的是個好問題

但如果人家要求復原 就有得揮了 有可能花更多~

但大家老想著減低自己的責任 這種情況下就宿能省則省

但沒想到人家無緣無故被撞 還要自己去幫人家的不小心去糊這攤牛屎

這種事發生在自己身上你還會希望人家提折舊來跟你揮

這真的是很不負責任的感覺
藤原賣的臭豆腐 wrote:
這就真的是個好問題...(恕刪)


用超低價修好的
百分之百是殺來的
而且還不是殺事故車的

另外車體險的代位求償
就可免掉什麼折舊之類的鳥事
能換新的就換新的其他保險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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