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帥的小丞丞 wrote:誇張欸,人家回覆你...(恕刪) 如果業務沒犯錯如果車商處理得宜我相信樓主也不會上來01分享負面購車經驗讓大家小心提防話說回來你這麼氣憤幹嘛來01討拍的事不能做那應該會少掉1/3的文章了吧?
GoldDeath wrote:(下面文章內提的179...(恕刪) 買了你會後悔,這牌的車子功能超難用,超複雜又不人性化也不符合人體工學,光是一個大白天日正當中32度還給你自動啟動大燈就飽了,一直開開關關,保證累死你,除非你是神,非常後悔中,難怪這牌的車子這麼便宜,以為撿到了,印證人真的不能貪小便宜GoldDeath wrote:(下面文章內提的179...(恕刪)
VL25 wrote:依照民法 第二四九條...(恕刪) 前面還有一句,要看清楚唷!!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條約裡面一定有有關訂金的條文唷,沒記錯的話是依照銀行利率計息而已...車商不是吃素的,想都不用想退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