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了解"安全氣囊"與"車體碰撞點"、"碰撞角度"是否啟動安全氣囊作動之對應關係。
簡單的說汽車各項"安全配備"無論是"主動式"或"被動式"都是在保護"駕駛者"與"乘客"生命安全,
以阿伯這件事來說,壹台車已保護"駕駛者"與"乘客"當發生事故時,將傷害減到最低程度,
我認為這已是發揮最好的"安全配備",無論是車體潰縮方式、車籠設計、主動式安全配備、
被動式安全配備....等。
而今阿伯開記者會(還請了"立委"還是"議員",有點咄咄逼人口吻)請車廠說明為什麼"安全氣囊沒有作動"
(我認為車廠是有必要說明)。
我剛剛已說過壹台車保護"駕駛者"或"乘客"當發生事故時,將傷害減到最低程度,
我認為這已是發揮這台車最好"安全配備"(我聽說是斷3根肋骨,有誤請指正)。
這樣應該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吧!?還況阿伯年紀還頗大,
這樣的事故,我認為汽車安全配備已發揮80分以上的程度了。
至於有無遵守交通規則,我想隨著行車記錄器影像重現,應該這是個不爭的事實
,有無超速不曉得,但跨越雙黃線與逆向行駛,在昨日各大新聞台有聯播喔。
阿伯心態我臆測是林北,開2~3佰萬買a車,撞到"安全氣曩"沒爆不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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