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85109 wrote:抱歉我有點看不懂,你(恕刪) +1 打一堆 結果根本還沒訂約, 還沒訂約就都只是在講價而已 那人家業代有什麼話術就 業代vs消費者 價格拉鋸戰, 不知道這有什麼好抱怨的 明明就一毛錢都還沒付
ne5532 wrote:我相信業務不會只是因為行車紀錄器的一兩千元價差就不賣你車,因為光是賣車獎金就可能就不只那些,事情應該沒那麼單純吧? +1 大家通常只說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如果只是行車紀錄器業務不幫你裝不能自己去外面裝嗎?
phy12345 wrote:+1 大家通常只說對(恕刪) 這篇文章我實在無法理解其中的觀念當還未成交時銷售者可以選擇賣或不賣就跟當未成交時消費者可選擇買或不買兩造雙方都有選擇的權利合約 合議約定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