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xus_sky0066 wrote: 您好,但個人非常欣賞您的理性說法,公安事件確實還是要回歸到公權力的判定,這樣對當事人和對大眾才是負責任的做法喔!(恕刪)
所以你是說交給和泰的公正單位判斷最合理嘍?
回文就針對主題發言就好了,其他有的沒的就不需要再多言以免浪費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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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xus_sky0066 wrote: 您好,但個人非常欣賞您的理性說法,公安事件確實還是要回歸到公權力的判定,這樣對當事人和對大眾才是負責任的做法喔!(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