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想重談就直接請他退訂照合約走!!---------------------------------這經驗我先前也遇過一次,本人直接請他退訂並換地方買!!就這麼簡單,來這是找不到任何幫助的!畢竟是你買車不是我們說風涼話的人買車!!
我11月初訂162款也被表了,要我重談18年製或換NX300,已經諮詢律師!這已經不是延遲交車的問題是根本交不出車(17年份)所以跟合約上有沒有寫交車時間沒有關係解約除了拿回訂金是可以求償的...可自行搜尋”預示拒絕給付”“自始客觀不能”
其實什麼01教訂金兩倍 賣家退訂等都是契約書裡面車商自己寫入的內容(有人貼合約內容出來了而且這次主題只是談好了折扣 下訂了17年出廠的車被車商說要改訂18車出廠的車 折扣重談並沒看到什麼賣家退訂事情出現 怎會被扯進來...01上的大家我相信應該都是消費者居多消費者互相分享經驗 當然是在"合約"內 對消費者有利的事情現在業代在通知消費者 退訂或轉單 不也是做對車商有利的事情也許有些人的言論是因為情緒而寫出比較帶有情緒的言論但是看到有些言論反而是在檢討合約體制上的受害者 內心有點五味雜成....
g49426150 wrote:其實什麼01教訂金兩...(恕刪) 其實自從NX200出來後,本版就出現很多奇奇怪怪的論調...假設一來一往的折扣差四到五萬,光找律師跟上法院所花的實際成本跟時間成本,不是都遠比業務折扣來得高?
akazawa wrote:其實自從NX200...(恕刪) 我也曾經被某營業所毀約, 當下也是很氣憤但想想,要車商賠你兩倍訂金, 有這麼容易嗎? 是不是也得請律師?而且還得看簽約內容有沒有瑕疵然後官司又很漫長訂金就這樣扣在車商那邊我後來就選擇拿回訂金直接跟別的營業所買車
Tim299 wrote:我也曾經被某營業所毀...(恕刪) 所言甚是。我看到某樓還真的徵詢律師,我嘴角不爭氣的笑了。光律師費用跟訴訟費用,就遠比年式不同的折扣差額還來的高,更不用說跑法院的直接跟間接成本。你會請律師,對方不會?即使最後你會贏,光用律師拖住你就讓你心疲力盡。法院判決曠日費時,等判下來加執行時效,我看NX都已經大改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