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chenzx wrote:
最後連方向盤都失去了控制。短短幾秒鐘的時間,速度從大約2~30km/hr飆到106km/hr,轉速/車速持續上升,沒有因煞車而減速的跡象,眼看就快撞上同側的幾台機車,此時右邊是山崖,左邊是山壁,在不想要傷到其他人的意念下,目測對向車道無車後,趕緊選擇撞山壁以減速,用力向左轉動方向盤,讓車子偏往對向車道,才不至於傷及無辜。
cychenzx wrote:
去交通隊調閱了路口監視器,共同確認爆衝過程中,車尾煞車燈是有亮的,表示當下我有踩煞車,排除了誤踩油門的可能性,
2個地方不是很明白樓主的意思:
1. 既然方向盤都失去控制,又要怎麼用力轉動方向盤讓車子偏向,以免傷及無辜?
2. 樓主說自己是穿平底鞋,失控當下煞車燈也都亮著--但有踩煞車不代表可以排除誤踩油門--
面對是否用兩腳開車的質疑(一腳油門,一腳煞車的開法),似乎都沒有正面回應?
如果能把這兩個點說明清楚,相信會讓更多人站在樓主這一邊。
cychenzx wrote:
最後連方向盤都失去了控制。短短幾秒鐘的時間,速度從大約2~30km/hr飆到106km/hr,轉速/車速持續上升,沒有因煞車而減速的跡象,眼看就快撞上同側的幾台機車,此時右邊是山崖,左邊是山壁,在不想要傷到其他人的意念下,目測對向車道無車後,趕緊選擇撞山壁以減速,用力向左轉動方向盤,讓車子偏往對向車道,才不至於傷及無辜。
cychenzx wrote:
去交通隊調閱了路口監視器,共同確認爆衝過程中,車尾煞車燈是有亮的,表示當下我有踩煞車,排除了誤踩油門的可能性,
2個地方不是很明白樓主的意思:
1. 既然方向盤都失去控制,又要怎麼用力轉動方向盤讓車子偏向,以免傷及無辜?
2. 樓主說自己是穿平底鞋,失控當下煞車燈也都亮著--但有踩煞車不代表排除誤踩油門--
面對是否用兩腳開車的質疑(一腳油門,一腳煞車的開法),似乎都沒有正面回應?
如果能把這兩個點說明清楚,相信會讓更多人站在樓主這一邊。
Lexus 與 Toyota 諸多[暴衝事故] 早已不是任何新聞了!
這在兩年前 早就是引爆國際公憤的真實汽車凶殺案
當時在美國前後共發生過十餘起 的 Lexus [暴衝事故]
並導致二十多人(駕駛與乘客)在超驚駭中意外死亡
是的 出事的那些暴衝車輛還多是號稱 高級且高貴的車款
為此豐田社長還親赴美國國會的聽證會做說明 並鞠躬道歉
以及提出高額賠償
最後還是在向美國國會保證提撥兩億美金作為改善 L & T 的行車安全保證後
美國國會與社會群情才放過 L & T
但美國還不只是個案而已 因為其他國家也一一發生 L & T 的[暴衝事故]
真正問題是:
為什麼相同的事故發生在台灣
台灣地受害者就是天生雖小
就是可悲到極盡人微言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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