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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us NX300 nx300試車千萬要小心

車損的部分是跟保險公司協調,到時保險公司會對肇事者提出代位求償
人傷的部分,除非你提告,否則他不一定要理你,因為保險公司已對他代位求償了
走法院除非你四肢有殘缺,否則你會更不爽
我看過的經驗:
人傷求償80萬(醫療+看護+自費推拿+計程車交通費+精神賠償)
結果判賠15萬,這個人光看護費用就超過15萬很多了(請了9個月)
看到朋友的結局,我只有無言2個字
已經報廢了.車損這部分就比較難了...
無法用主張恢復原狀
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會用折舊的去算阿
想到今年保險.8年車的殘值剩下26萬

樓主去看醫生都有證明吧
直接告那車主過失傷害...
後面整個潰縮了.他根本沒煞車阿..
chongchen wrote:
以法官來看,你會被要...(恕刪)

我不會
我不會誏小孩出面只為要求更多$
我會不會獲得人損賠償到這地步我知道我會看開 車商也出來面對 説到底三方有誏我覺得就是在拖 丟給沒有協調幫助的保險 那就換個方式見面談 請大家可以建議我怎麼談 但不用強調我不會拿到更多$ 因為我就是被這一切惹怒了 如前面有網友說去告傷害也是剛好
除了損失以外該把関安全使用試駕車的大公司 你們三方都只給一個保險員來 而且這一切2個月內是我追著問進度而完全沒有進度
有看懂的人就會懂我 謝謝大家幫忙燒腦
曉杯子 wrote:
天底下,沒那什麼回復原狀的!!!

人死了,都沒辦法回復原狀了,哪來的車子回復原狀?

道聽塗說~~~!!!!(恕刪)


真的可已要求修繕喔

為配合相關法規規範及考量汽車保險實務運作情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擬定之「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核定,金管會公告將自108年4月1日實施。

一、 修正保險契約終止時,失其效力之起算日比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約定,以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任意汽車保險失其效力之起算日期一致。

二、 為使被保險人明瞭賠款紀錄之計算原則,明定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依被保險人前一保險契約年度之賠款紀錄予以調整;車體損失保險保險費依被保險人前三保險契約年度之賠款紀錄予以調整。

三、 配合理賠實務需求,增訂被保險汽車發生承保範圍內之毀損滅失達全損或推定全損狀況時,被保險人可擇一選擇以現金賠償或修復賠償方式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
如果你沒有保丙險
那就只能自己提告了

這理賠金額
應該很慘
車子殘值不高
精神賠償頂多也10萬左右
曉杯子 wrote:
天底下,沒那什麼回復原狀的!!!

人死了,都沒辦法回復原狀了,哪來的車子回復原狀?

道聽塗說~~~!!!!
.(恕刪)


確實可以上法院主張恢復原狀
氣噗噗噗 wrote:
今天來協調NX撞我馬...(恕刪)


當下有告對方傷害嗎?
如果有應該比較好談!
肇事者應該會很積極!
只能六個月內先到警察局報案
提告過失傷害
告駕車者及車廠
過六個月就不能告邢法
你不告,對方只會慢慢來等過六個月後就拖時間走法院
等到你不想等就會低價合解
grgr2222 wrote:
如果你沒有保丙險那就...(恕刪)

樓主車都報廢了,這跟有無車體險已經沒關係了

氣噗噗噗 worte:
除了損失以外該把関安全使用試駕車的大公司 你們三方都只給一個保險員來 而且這一切2個月內是我追著問進度而完全沒有進度
有看懂的人就會懂我 謝謝大家幫忙燒腦


除了試乘車,還有租賃車大企業公司車,當下沒有傷亡,單純的民事責任 ,都只會委託車險理賠專員處理
價錢沒講好就沒和解,哪來的進度
建議去找你家的保險公司,請他分析何種方式對你最有利,
就醫證明跟診斷書(要有健保局),私人的無法申請
qaz200513 wrote:
樓主車都報廢了,這跟...(恕刪)

我的進度是指一個月左右我就提精神損失部分 保險説我的訴求他會和肇事人和車代談我的訴求 一個月半時提到又是這樣回我 有提到我的條件 到了2個月5天調解庭我又問你代表肇事者來出席 還有説有跟車代談 那到今天他們不來都沒有任何表示? 保險又是回我同一句話~他們目前沒有回應。我才會說沒有談啊 完全沒有進度 二個月同一句話一直回我 這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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