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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us NX300 nx300試車千萬要小心

一台沒什麼問題的進口車,被撞成廢鐵,有夠雖,好奇關於人的部分,想求償多少錢
筆記
j646178 wrote:
樓主這種鳥事我遇過

只是你車子報廢的太早

當初拖吊車也告訴我要不要拖去他們配合的車廠

他們能處理後續的事情 , 但是在怕會踩到雷的情況下

我直接拒絕司機的建議 , 請拖吊車把車放在我工作地附近的馬路旁

期間等待初判表到第一次調解會也拖了約三個月

中間有和對方搓商幾次金額也是談不攏

問過保險公司也說賠報廢價而已(2002年的馬自達TRIBUTE 2.0)

我要求對方賠十萬 , 對方不同意,我也曾告訴對方有請馬自達原廠和兩家外場來估過價

十萬修不起來 , 後來就送調解

去調委會時我直接告訴調委,十萬無法賠就請對方把車拖回去修

兩天後對方找修車廠來估價,再過兩天對方自已打來說就十萬賠你

約個時間寫和解書

舊車留到最後才處理 ,你才有比較多的籌碼談
筆記
dennis10 wrote:
大家都說保險員談就好,不然保險幹嘛 這完全是錯誤的觀念~呵呵

1.保險公司要賺錢的 不是慈善事業 所以賠的越少越好 懂嗎?

2.保險業者對於保戶 負的是有限責任 不是保戶的問題都要承擔的 所以保險公司最希望所有案子都進法院
進了法院 法官判的少 保險也賠的少 其它保戶 受害者的死活公司不會去管

3.所以你一開始就弄錯對象了 你要找的是肇事者 不是保險公司 肇事者才是真正需要負責的人

4.如果你沒有當天驗傷單 也不用去告了 保險公司會跟你玩很久 這是慣例

5.如果你有當天驗傷單 快去告 另外記得通知肇事者他被告了 講的越嚴重越好 這樣肇事者才會跟保險公司出來談
而不是你受害者去調解 對方還不出面

我不是專家 只是剛好處理過不少這種CASE 通通都是連初判表都還沒下來 錢就已經都到戶頭了...
你要先弄清楚保險公司的心態 流程才會快...
牛杯杯0216 wrote:
每家車廠設定或許略有不同,因為沒開過NX,我不敢回嘴,不過系統是偵測到有危險才作動,不是看駕駛有沒有預防性踩剎車才決定作不作動,手冊也有寫,系統偵測到需踩剎車而你沒踩剎車或力道不足,系統會幫妳踩剎車或加強力道以避免碰撞! ...(恕刪)

我之前說的那些 就是lexus GS車主手冊上 寫的東西
有些安全系統 只要你一介入 他就可能不作動了
請他還原呢
請他還原呢
這沒什麼好以刑逼民的

請問受什麼傷,有事發當下馬上就醫開診斷證明嗎?
樓主只說有傷 ,卻不說什麼傷,就先暫定沒什麼大礙,有骨折腦震盪應該早就說了

如果只是擦傷瘀青 頂多判拘役幾天 易科罰金給國家 最高也就60天 6萬打發掉 連骨折都不一定有判到這麼高 嚇唬不了人啦

車損 開市價合理
醫藥費 診斷證明 繳費證明拿出來
交通費 收據拿出來
請假工資 請假證明 勞報單拿出來
慰撫金 沒的證明沒錯 談不攏就上法院 但是如果只有擦傷也不要期待法院會判多少了

拿的出證明 保險通常不會刁難你
拿不出證明 就不要說對方開低 不如想想 真的真的真的有這些損害嗎?還是自己的魔鬼在作祟
氣噗噗噗 wrote:
我查到的是刑事附帶民...(恕刪)

同123樓所說,可以理賠外


沒報廢前你可以要求恢戶原狀,還可以要求修車期間的代步車
你已經輸在車已經報廢了,馬六賠多少會依市場的均價

假設你不用去賠前車修車費,
走法院時間越久對你越不利(請假上法庭),
也不是你想要的金額
我覺得你應該跟對方好好坐下來談,
除非你買他家的車,來要求大幅度則扣
開老車真的很沒價,但我還是開老車,花費比較少

找到可以告駕駛的趕快告
Hello~
盧蛋 wrote:
這沒什麼好以刑逼民的...(恕刪)


現在我只想該負責的人出來談 誏我感受到願意和解和道歉的誠意 網友提醒我找肇事者負責才是正確的管道 関於我的細節希望有所保留 我覺得感受和態度才是我現在最care的部份 如大家所說告了當事者才會出面否則一切保險談是正常的
每人對自己孩子受傷而是因為別人的疏忽感受一定很大 大傷小傷車子撞全損 事實上在我們心中就是留下一個傷 希望有真心誠意的溝通平台但是我看不到 只因我追錯人了該找肇事者才會申請協調
發生的第一個星期保險説等初判表 一個月又7天初判表才下來 是因為我30天才知道要申請警察才會先處理所以我拜託警察已經過30天先處理我的 初判下來又等了一個星期問保險可以先告知我金額又説已經送申請要等 我才直接寄調解排時間 調解庭在滿2個月又5天肇事者一樣沒出面 因為調解沒有法律效力 在昨天我心裡就有個底 他們的確覺得我的車禍不嚴重
逼著孩子試試他害怕的針灸 推拿和我每晚的按摩 還有貼藥布才4小時隔天就誏他的腳過敏癢了一個星期每天抓 難道這些都不是傷 提出自己的訴求 有人正視才是我要站出來捍衛到底的動力
我們的傷和理賠要求我不想説明是因為覺得沒必要在這公審誏法官說了算 謝謝大家的關心
以法官來看,你會被要求帶小孩長期看身心科取得證明後才會考慮你的精神賠償,
可是換個角度看你小孩能承受長期看身心科嗎?
氣噗噗噗 wrote:
舉例我的心情是~會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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