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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隔熱紙有建議要升級嗎?

原來有這一層心理!!受教!!
該用戶已被屏蔽 wrote:
如果是吃東西或是買...(恕刪)
挑隔熱紙可說是一門學問,眾多品牌上大致可以分為金屬型與吸收型的隔熱紙,絕大部份的品牌做吸收型的隔熱紙比較多,另一派的就是金屬型隔熱紙,做工比較復雜,獨特性比較高,因為裡面有含金屬,是以反射太陽光的方式來隔熱,隔熱的效果和壽命比較高,一般都可以撐五年,好一點的品牌像是V-KOOL則可以保證隔熱效果永不效果衰退,一分錢一分貨,我各人覺得隔熱紙這個配件是很值得去升級投資的。
前檔我換3M-M70給你參考
henrylin66 wrote:
請停止錯誤的使用及推...(恕刪)



我覺得大大的資訊很不錯
看來也只有
透過監察院向行政機關監督
前擋透光率不得低於70%才有用
一般行政機關例如公路司 也不敢自我監督

山豆几可可 wrote:
我覺得大大的資訊很...(恕刪)


山豆几可可大大您好


其實小弟也有考量到這點,

目前已有初步進展,

相關資訊可得知105年取締計程車違規使用隔熱紙的件數,
(圖片來源:TVBS新聞)


接續,可再觀察監理單位取締民眾違規使用隔熱紙的件數,

再由數據中了解,監理單位是否有瀆職?

或者有善盡監督管理。


交通部書函

發文日期:106年6月15日

為維護車輛行車安全,
(安全玻璃)檢測基準項目對於車輛玻璃之可見光透過率試驗,
已明訂中華民國99年1月1日前出廠之新車,
前檔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不得低於75%,
前擋風玻璃之玻璃窗不得低於70%,
自中華民國99年1月1日起新出廠之新車,
前檔風玻璃或前檔風玻璃以外之玻璃窗可見光透過率不得低於70%。

為因應民眾有另於車窗黏貼隔熱紙或不透明反光紙情事,
公路監理機關應辦理定期檢驗、臨時檢驗或稽查,
如發現民眾之車輛擋風玻璃有違規使用情事,
將判定檢驗不合格,並依同規則第46條規定,
責令於一個月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
惟該等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於一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
或覆驗仍不合格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
吊扣其牌照,以維護交通安全。

函送交通部公路總局(依說明辦理)

(圖片來源:本人信函)




百威一打 wrote:
挑隔熱紙可說是一門...(恕刪)


強烈建議升級,好的產品真的很值得投資,而且可以用好久好久,個人建議V-KOOL,光是看到I'm V-KOOL的貼紙爽度就提昇很多
如果是我我可能會自己出去外面貼,因為業代送也是入門款而已畢盡他們賺錢辛苦
我自己是會選擇V-KOOL的隔熱紙

黃蛋頭 wrote:
小弟購買了人生第一...(恕刪)

台灣夏天超熱,建議隔熱紙貼好一點的,我之前也是貼業務送的,上車冷房冷氣都要開最大,這樣久了反而傷壓縮機。後來我改貼3M M40+M20,隔熱效果真的好很多,一下全車就舒服了。這種東西一分錢一分貨,不過真的很值得
通常業代送的隔熱紙,隔熱效果都沒有很好,而且壽命不長。

隔熱紙有分成吸熱型和反射型,反射型雖然有含金屬,但台灣的氣候因素有越來越熱的趨勢,真正含金屬的隔熱紙才有真正隔熱的效果
您可以參考看看,我是選V-KOOL的隔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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