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看2015年1月22日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另三項必要標準:排氣量在3,000立方公分以下、油耗值達每公升19公里及碳排放量每公里在120公克以下可以看出此修訂版有另外好處,鼓勵大家使用更環保的車許多油電車即使不設完稅價格門檻,也達不到減半課稅標準所以在我看來,此修訂對環境保護更是落實至於有能力買高價車的鄉民,區區約10%總車價調漲也不會影響買油電車的初衷有大大提到應補助全電車(或外接充電),這點我也認同,連日本充電站已經比加油站多,台灣還是滿街油車、尤其噴油煙機車,該加油了! 但不是那個油...
蠻奇怪的論點...........若是真正的純電動車我倒是沒什麼意見甚至還可以贊成只徵收1/3貨物稅至於油電車,貨物稅其實是不應該減半徵收的本來這就是錯誤的政策,修改只是適時修正圖利某財團的錯誤而已最終還是要全面取消這種不合理的獎勵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