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yawu761106 wrote:
怎麼會把責任都推到業務身上?難道你們不是依照契約自由原則下訂的契約?應該還業務員一個清白吧:你沒有把要的條件交待清楚,不是他沒跟你講清楚。懂嗎?
恕刪)
只對這條回覆有意見,業代,是服務性質,他有必要跟買家介詔產品與說明交期,而且他一定比買家了解與熟系什麼該注意,所以我認為,我對他的不爽是應該的,別址白紙黑字,這跟本是賣方立場,我上來發文,也是不爽才發,我也拿他沒辦法,也沒對業代說我不爽,沒談好,只怪我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不代表我活該哦。。。我的責任是下次會注意交期,順便發文提醒大家注意交期,如果不急的人可以慢慢等。。。其它回覆謝謝各位,我心情也好很多了。重點車真的好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