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

UX200早上看到的時候還以為是Yaris~ XD

russianrimsky wrote:


sky兄用數學証...(恕刪)

R大稱讚了R大的文筆風采才是小弟敬佩的!
今天一台好車上面可以載人也可以載猴,猴並不會因為是坐在牛車或好車上而改變自己的身份。
這樓的鐵粉除了會歌頌lexus外,一有人批評就出來攻擊抹黑,後面還不乏有應聲蟲唯唯諾諾的,這樣實在有失豪華大廠的格調,車賣不好應該更努力的去開拓業務才對,一直泡在網路上歌功頌德 截長補短的對業績實在沒什麼幫助。

惺惺作態 何止噴飯
lexus_sky0066 wrote:

R大稱讚了笑R大的文筆風采才是小弟敬佩的!
今天一台好車上面可以載人也可以載猴,猴並不會因為是坐在牛車或好車上而改變自己的身份。(恕刪)


譁眾取寵 黔驢技窮
lexus_sky0066 wrote:

這樓的鐵粉除了會歌頌lexus外,一有人批評就出來攻擊抹黑,後面還不乏有應聲蟲唯唯諾諾的,這樣實在有失豪華大廠的格調,車賣不好應該更努力的去開拓業務才對,一直泡在網路上歌功頌德 截長補短的對業績實在沒什麼幫助。.(恕刪)


russianrimsky wrote:
這毛病還挑得很細。...(恕刪)


何謂正常
符合常態叫做正常
然而LEXUS不管是在品牌或是工藝設計上
都是如此獨特的存在
就有如眾多歐洲油畫中樹立了一幅日本浮世繪一般
它就是走在一條不符常態的路
貴兄這麼執著於東瀛浮世繪。
所謂情人眼裡出西施,一旦愛上了,就是這麽牛。就算是當爸的當媽的好心相勸也沒用。五台牛車來拉心也不回頭⋯
唉,就把人生大事給定了。把牠娶回來吧!
我也好人做到底,人云亦云地引述Top Speed的話語來幫您說服牛爸牛媽說:
「你們一定要給這位東瀛福柿惠新娘第二眼,以確保不要因為第一眼的壞印象而失去理智。」
夠義氣了吧⋯

還有,牛哥你可能要當心喔,會不會是台灣這邊婚姻仲介叫「荷太」的媒婆,暗槓掉東瀛新娘父母幫她準備的嫁妝,另一頭又要跟牛爸牛媽索取高額的聘金跟仲介費。所以牛爸牛媽搞不好不是純粹的外貿協會,而是想說這樣長相九州來的新娘值這聘金嗎?


而且聽說幾年前一樣是這位「荷太」媒婆媒合另一位東瀛新娘,
這位新娘的爹娘知道他要嫁到外地,也搞不清楚是哪一國?加上老花眼,地圖一翻開只看到左邊一個長得像大母雞的國家,而問「荷太」這媒婆是不是這?這媒婆也不負責任地隨便回應「是」。
之後這對東瀛老夫妻就想說女兒嫁到人家那兒,還是要學點當地的語言跟文字。就糊里糊塗地把女兒送去「上海灘華語短期訓練學校」,當女兒真正嫁到蕃薯島才發現之前學的是「SC」華語,而不是「TC」華語。
即便這位媒婆知道闖下大禍後,是有修正作法。之後就索性直接介紹新娘到自己有插股的「混雜式華語短期訓練學校」,又怕蕃薯島這邊的親家抱怨嫁妝太少,而獨資成立了一家叫「厠沒試」的新娘南北貨專賣店。
唉,這媒婆真不上心,腦袋𥚃只有dollar sign⋯

有件事我看得更清楚了,這位牛哥就是我之前所謂的三派人士之一,absolutely sure, that’s all!
安卓拉貝貝 wrote:


何謂正常
符合常...(恕刪)

russianrimsky wrote:
貴兄這麼執著於東瀛...(恕刪)


看不懂你的文章。
在A180面前你說的出UX像
我也沒辦法
big_man wrote:



看不懂你的文章...(恕刪)

哈哈,要對「荷太」媒婆一定了解的,才知道我在說什麼!
russianrimsky wrote:
貴兄這麼執著於東瀛...(恕刪)


其實日本浮世繪只是外界對於LEXUS的一個形容
事實上還有許多值得一提的細節
有機會我再來分享關於LEXUS的工藝設計

russianrimsky wrote:
這毛病還挑得很細。...(恕刪)


這位林母司機兄認真了,
因為您是指著LEXUS挑毛病,
我只是說, BMW的車也有醜的, 說明美醜太主觀,
用這點來非議車廠, 很難完全叫人服氣,
倒沒有要跟您論戰之意, 您別草木皆兵~

至於您開什麼車? 我完全不在意, 也不知道,
我前頭不是說了, 車只是個交通工具, 我沒當成興趣嗜好,
X5很了不起麼?對不起你, 我沒研究..
上回我朋友說有幾輛可以折價四十萬, 我沒買,
因為覺得不好看...當然, 只是我的主觀~

至於出個題問文章內容云云,
也許您覺得看得懂那篇文章對您而言是很大成就,
為您喝采~

一般這種文章用的都是國中程度就該看得懂的英文,
我國中有畢業, 高中還考得不錯,
您別考我, 怕丟臉, 我就不獻醜了~~.

Best Regard.
你可以去問問Mercedes Benz新A class要偷這做什麼?

lexus_sky0066 wrote:
我也實在是搞不懂賣到一百多萬的車去偷這種可能只有幾千塊成本的東西做什麼?
無言...淚


請問各位鍵盤法官,翻人舊文該當何罪?應以什麼法第幾條提告?
難不成mimipa兄說的是真的!

lexus_sky0066 wrote:
(恕刪)...
他還愛去翻箱倒櫃的去翻別人舊文隨意臆測別人的個資職業,這看起來就是犯罪的行為...(恕刪)
  • 2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