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ision23 wrote:
看到最後生鏽已經不是...(恕刪)
這位大大是is車主嗎
你的口吻很像是在護航
簡單問你 你買車是不是買原訂價?
交你一台生鏽車你要不要?
說別人可能容易
發生在自己身上就是過不去
人性就是如此
另外 你說 鐵會生鏽是基本的常識,國小生都知道
對 沒錯 國小生還知道會有時間上的差異
不然要防鏽幹嘛
所以你的機車 鐵窗 腳踏車 就是買生鏽款式嗎
你的邏輯真的很特別
另外我參考律師的案子
民法第359條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而第365條更有「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的明文。
所以減價收受確實是實務處理的方式 不是我發明的 也不代表是我要處理的唯一方式
我只求雙方能圓滿解決
在來引述之前新聞講的altis生鏽案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20/889405/
讓專家來解釋:
台灣區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總幹事高景崇看過車輛照片後表示,不論是座椅支架或是底盤零件,的確都是生鏽情況,顯見車輛出廠時的防鏽工作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