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ji0908 wrote:Wind_Halbert wrote:拉屎俊!?很容易讓人看到著迷,魂魄被吸走都不為過,買了就要有這準備。說人家Luxgen用拉屎字眼稱呼你開哪台車????...(恕刪) 不要再說了..我只有說..眼睛業障重..文章力馬被回收...阿彌豆腐..
Steele5156 wrote:To Miss/or Mr. jia711231: 跟原廠技師繞了半個小時後找到異音來源,是自己吸附在擋風玻璃上的停車證,與行車記錄器經過顛簸路面時所產生的聲音。 真的是室內隔音品質太好了。
linpeter542 wrote:台灣有一條奇怪的法律,儘管摩托車撞你但是可以主張過失傷害,要求你賠償所以不要高興的太早,小心賠了夫人又折兵。當然一般正常人是會賠你的損失。 我聽你在鬼扯那路上大家缺錢就找台車撞上去就好?這種還是要看肇責好嗎!後面追撞0肇責還要被主張過失傷害你當摩托車是行人走斑馬線膩...
Steele5156 wrote:原廠更換後bumper,93337 NT,請參考之前慘痛的經驗。(恕刪) 大哥,這是你自己的文。你的圖很明顯除後保桿外還有車燈跟葉子板都受損。而且葉子板那種凹法還能板嗎? 你把他全部都算在保險桿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