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已下單NX200 17年出廠 被通知沒貨

如題
2017出廠 NX200 152版本沒貨了
需改成18年出廠版本 但是折扣要重談(早已先打合約付訂金了
應該一堆人收到業代通知
2017-11-25 0: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17
那你賺到了 要馬就折扣一樣給你2018年份的 不然就退訂金兩倍的錢給你 不退兩倍的直接上消基會 這些都有法律依據 民法254條 民法249條
g49426150 wrote:
如題2017出廠 N...(恕刪)

既然都簽了合約,就照合約走,這樣明白了吧!若不能給一樣的折價,就按照民法賠訂金(可以2倍),真的是賺到了!
PS:若合約有壓交車日期更好,不然業務皮到2018年尾依合約交車,也莫可奈何
請問您是幾月幾號訂車的呢
我是10/28訂的,怕也被通知沒貨
我是11/5號
目前聽到的災情最早有11/2號下訂的就被通知了
都是直接被告知 只能改訂18年出廠 折扣重談
原來買車的合約這麼沒效力
g49426150 wrote:
我是11/5號目前聽...(恕刪)



合約不會沒效力,那是業務想虎弄你,請他照合約走就對了,要嘛交18的車給你,要嘛退你兩倍訂金。

bill3086 wrote:
合約不會沒效力,那是業務想虎弄你,請他照合約走就對了,要嘛交18的車給你,要嘛退你兩倍訂金。



樓上正解!!
如果 合約上沒寫交車日期呢?
還有兩倍的法律效應嗎?
謝謝
仍有效力 廠商遲不交車仍違反原契約。廠商自己能交多少車 能簽多少單自己沒控制好
原來還有這招喔~長知識了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