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天開車,在路口停紅燈被一台機車追尾,造成後保桿刮傷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但保險員一直沒跟我連繫,已經拖了快10天車可以正常開,但看到刮痕很不爽請問我後續要如何處理?可以先回原廠修,再請保險公司去付款嗎?
基本上,你的車也可以先修但你要先告知對方(不用找對方的保險,臚對方,他受不了,他就會打電話去罵他的保險)請對方跟你一起去修車廠估價對方如果不理你你就直接估價,估完價通知他,估價的狀況保留所有的通聯證據你已善盡告知的義務直接修吧!到時候他覺得太貴那是他家的事因為你已盡了法律上告知的義務另外就是,廠商估價,請他零件,工資分開【如果可以】,盡量零件少一點,工資多一點內行的都知道為什麼將來上法院,你才不會吃虧
jacob123 wrote:上星期天開車,在路口...(恕刪) 基本上,你可以請警察局幫你提出"車禍肇事初判表",然後轉送發生地的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這樣對方保險員就一定得處理並出面,否則日後走向法院損害賠償會對保險公司非常不利。但是記得,調解沒有要求第一次就一定得和解。第一次可以面對面搞清楚對方到底要求哪些東西?大約的理賠"項目"包含哪些。第二次調解不成,就可以請調解會直接移送法院了...最後提醒一下樓主,不要搞錯求償對象。>>>>>你的求償對象是肇事人,不是保險公司。<<<<如果肇事人有錢不用保險公司都可以陪你,那還管什保險公司是不是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