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原由是這樣的,公司原定10/04要前往國內中部旅遊後來因為前兩次颱風因素,造成某風景區受創,而變更旅遊行程我想,天災不可抗拒,變更行程也就算了於昨天,公司又變更出發日期到11月,而且因員工私人因素無法前往的話還要扣手續費,費用約40%,想請問大家,這樣算合理嗎?
並不合理。個人認為40%太多了請問樓主是國內還是國外旅遊?這兩個有差異喔國外 - 旅行社不可避免的要扣除些付下定的機+酒依照國内外定型化契旅遊契約上面的第十一項第一小節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導致契約之全部或一部分無法履行時得解除契約之全部或一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乙方(旅行社)應將以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厚之餘款退還甲方(你)說白話一點就是你們有權利要求(1)退費:取消員工旅遊-得扣除一些以旅行社支付的費用(2)延期:但延期又有一些員工無法參與(卡到掉人數問題,又有安全疑慮)建議樓主先跟旅行社接洽 可以請他們列出以支付必要費用最好以走團為主,在樓主跟旅行社之前求個平衡畢竟颱風是大自然現象 是旅行社也不願意遇到的事情各退一步 和平收場還是對雙方都有利的旅運系畢業+旅行社經驗 希望能幫到你 。
如果是國內旅遊那旅行社支付的費用應該更少才對至少機票那就不用我在猜是不少員工都想取消不去 導致人數減少但你們給那家旅行社辦的初期已經是用多人價格去估團(以量制價)導致你們必須幫忙付一些類似遊覽車 或是餐廳訂桌的錢有辦法的話還是當初跟旅行社接洽的公司人員再去跟旅行社談看是要喬一個大家都能去的時間或是退費可以多退些arivn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