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旅行平安險的2個問題 想就教各位.. 緊急轉送 / 燒燙傷

我有旅行平安險的2個問題 想就教各位..

以 國泰產險 和 台灣人壽為例

>>>> 就海外緊急服務 ,一般認知的緊急醫療轉送
國泰在保險契約條款內 沒有載明, 但在 "海外急難救助辦法" 內,有寫了..
本公司依本辦法就同一被保險人同一急難事故,所提供之救助服務費用上限如下,超過之部分由被保險人自行負:
一、 VIP保戶上限為10萬美元。
二、 非VIP保戶(符合資格之被保險人)上限為3萬美元。

https://www.cathaylife.com.tw/bc/web/ext/pages/service/benefits/emergency/ser_inbenefits_4_2.html

台灣人壽 則都找不到相關的確切說明,但在其官網內的台壽快訊內

https://www.twlife.com.tw/quickMessageAction.do?type=review&flag=N&id=6528

…其中「安排緊急醫療轉送」、「安排緊急轉送回國」、「安排遺體運送回國」三項服務,總計最高支付額度為美金100萬元。…

電話詢問台灣人壽這所謂 "最高支付額度為美金100萬元" 是寫在條約內的的哪裡? 其答稱 沒有寫在 條約內, 因為那是台灣人壽和SOS簽定合約的金額,只要有狀況需轉送,台灣人壽的做法就是 "最高支付額度為美金100萬元"。

我的疑問是 以實務上 ,到底我要相信誰? 或是其它業者的條約/做法為何??


>>>> 意外 or 燒燙傷
國泰在 另外購買的 海外突發疾病附約內,有單獨載明了 燒燙傷的部份
台灣人壽 "沒有" 載明燒燙傷的部份,問了他們的.. 那是不是台灣人壽的旅平險 "不" 涵蓋 燒燙傷,他們說..燒燙傷=意外,以主約的意外險來理賠。

我的疑問是 以實務上 ,如果 .燒燙傷=意外,那為何國泰要特別寫出來,是有什麼魔鬼藏在細節理嗎?


還請版上的達人解惑/賜教,謝謝。
2015-12-11 15:10 發佈

洗髮精洗髮精 wrote:
我有旅行平安險的2...(恕刪)

個人每次外出旅遊也都會另買旅平險,國泰要特別寫出來,只是代表他對燒燙傷這部分主約寫得比較詳盡,這沒有甚麼不好?

洗髮精洗髮精 wrote:
我有旅行平安險的2...(恕刪)

那樓主可試問國泰人員,

若你同時加保意外傷害及突發疾病,

那發生燒燙傷事件是否視為雙理賠?

有的燒燙傷或許只視為意外傷害,非突發疾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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