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卡優新聞網
網路上美食、住宿等團購票券常以低於原價5折的價錢,吸引大批民眾揪團搶好康。但是持團購券消費不但常遇到實際商品與網頁宣稱有落差、分量縮水等問題,甚至遭到商家的不平等待遇,像片面漲價、限用商品、服務打折、電話訂位遇刁難或不易接通,更有店家超賣優惠券,導致消費者花錢買團購券,卻得不到服務。
其中在電話訂位方面,除了常遇到店家的刁難或拒接外,甚至有商家為了避免顧客使用團購券而減少營收,竟聲稱訂位時段過於熱門已全數「客滿」。對此,行政院消保會表示,業者這種謊稱與事實不符的情形,可能已構成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最重可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時有許多團購券並未明確標註消費限制,消費者往往是到了商家,才被告知只限1人使用,因此常惹得一肚子火氣。消保會指出,店家未充分提供商品資訊的行為,明顯侵害消費者的權益,已違反消保法第4條與第12條消費資訊充分揭露與誠信原則。
事實上,團購票券屬於「預付型票券」(通稱為禮券),因此不但使用上不得有期限、地點或時間的限制,且必須要有銀行的同額保證,也就是應具備履約保證機制,消費者並享有7日的退貨期限,若發生糾紛,還可經由申訴管道求償,確保自身的消費權益。
團購網常見十大糾紛
新聞轉至蘋果日報
1.團購優惠券使用期限內,店家倒閉停業。
2.店家片面漲價,價格和團購網刊登資訊不同。
3.持團購優惠券消費,服務打折,如不得享用店內免費供應的冰淇淋、冷飲等。
4.產品原價灌水,聲稱下殺超低折扣,但實際沒優惠很多。
5.實際產品內容和網頁圖片落差很大、分量縮水。
6.買百元抵200元優惠券,事先沒說明消費限制,到店時店家卻指限一人使用,同行者另設最低消費。
7.團購優惠券上預約電話,店家不接或很難接通。
8.持團購優惠券消費者電話訂位時常遭店家刁難,比未用券者難訂到位子。
9.店家聲稱熱門時段或假日都已滿座,持團購優惠券很難用,有人等3個月才訂到位。
10.店家超賣優惠券,使用期限內無法消化,消費者來不及享用。
團購優惠餐券,訂位總說客滿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但《蘋果》近期接獲多起民眾團購後卻無法兌換商品的投訴,包括團購優惠券使用期內店家倒閉、產品原價灌水但實際優惠沒很多、無法成功訂位等十大類形團購投訴。而消保會單今年上半年就接獲206件團購網相關投訴,比去年全年53件暴增3倍。
在團購網17-shopping買「伊太郎」半價拉麵優惠券的桃園民眾黃先生不滿地說:「兌換期到本月22日,但本月6日預約,卻被告知每天只限十組,期限內都被訂滿,就連要外帶,店家也都拒絕。」
在GROUPON買「蜀汗饌」火鍋店套餐團購券網友,則指只要在店內消費即可享冰淇淋和飲料,買團購券時網上也沒聲明不提供,但實際持團購券到店消費時,卻遭店家拒絕免費供應冰淇淋與飲料,網友留言抱怨:「難道持團購券不是客人嗎?看不起團購券的人嗎?這間店不會再去了,如果有買團購券的人請退款,免得吃得一肚子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