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一年多前應朋友邀請聚餐
地點在光復北路某知名火鍋店
朋友先到了,我晚了大約半個多小時到場
期間多次加點鍋料,服務生也依序送到
直到最後的幾份鍋料送上時告知只剩下15分鐘可用餐
當下我才知道這家店是"限定用餐兩小時"
之後據理力爭也算是延長了一些時間
好把剩下的鍋料吃完
但是當天的愉快心情也幾乎被破壞殆盡
店家的規矩你不喜歡可以不要去
當然啦,這家店從此列為拒絕往來
不過心裡面還是有個疑問
如果說是吃到飽的餐廳,有限定用餐時間我能理解
點菜的店,又不是吃飽了就坐在那裡閒聊
讓人家不能翻桌做生意
憑什麼道理用這種手法限定時間
讓客人趕進度用餐?
碰巧今天看到某篇文章說到限定用餐時間
於是想起了這件過往,順便也請大家踴躍發言討論...
關於這間小弟也是很感冒, 記得有一次去消費
雖然事前就說了限定消費時間是 90 分鐘
但等了半小時, 鍋都遲遲沒來, 三催四請後才送上
然後也是剩大約 15 分鐘時, 就來問我們要不要打包
意思就是提醒你時間到啦, 給我吃快點......

當場我就開罵了
我說不是我們吃得慢, 你們上菜拖這麼久
耽誤了我們半小時, 這個要怎麼算?
最後也大概多給個 10 分鐘而已.
從此這家列為拒往, 消費受氣, 何苦來哉?....

小弟的看法啦, 要限時間, 可以, 但也要控制出餐的品質及速度
不然像小弟這樣, 損失的時間也要補給客人
但我現在是不會去這種限時的餐廳啦
何必吃得這麼有壓力, 食物再好吃都走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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