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已近,適合泡湯的季節又來了。因為小孩還小,考量大眾池不太安全,除了水溫對幼童來說太高,也可能嘻鬧影響其他遊客,因此近年來全家出遊都是在客房(或湯屋)泡湯。但是過去的泡湯經驗,大部分的湯屋都限制兩人,小孩還要加錢 固定使用時間(限時)、固定使用地點(湯屋),不是應該固定費用?況且浴池裡多塞一個人不是應該用比較少溫泉水嗎?為什麼反而要加錢呢?(這和motel限制兩人不一樣吧....)
有的湯屋加收費用是因為會多給一份備品,毛巾浴巾礦泉水甚至面膜都會多給一份。不過主要還是看小孩子多大吧。台北坦克 wrote:固定使用時間(限時)、固定使用地點(湯屋),不是應該固定費用? PS 如果說依照這理論,那去旅館,四個人睡雙人房應該也不能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