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跳舞咖啡廳』老闆有看到的話,建議貴餐廳改用壓克力的塑膠杯啦!不然用餐壓力好大喔!!

昨天星期天中午的同學會聚餐(大約23人),到台北市中山北路的『跳舞咖啡廳』聚餐!
一時疏忽,在起身的時候,不小心把桌上玻璃杯弄倒,它破了...
餐廳服務生反應真是太快了,本來以為他是說把杯子交給他處理就好了!
於是遞給他之後,沒想到!
服務生說:先生,你要賠喔!!
我說:要賠多少?
服務生說:$100元
我說:那我去外面買一個賠你好了。
服務生接著改口說:$50元
我心裡想,原來還可以殺價喔!!
眼看同學陸續到外面及合拍合照,我也不想搞得場面很僵,心想就算了!
就賠吧!
我說:我要收據
結果還滿屌的,開發票給我!看樣子,如果發票中$200元,我就賺到了!呵呵..
餐廳經營也是不容易的,總也不能怪餐廳小氣啦,既然是我弄破的就賠吧!
只是感覺還滿差的,我們一行人聚餐買單消費金額應該不算低(每個人都點套餐),
倒是第一次遇到餐廳要客人賠餐具,說真的,老闆您真的該好好考慮改用塑膠杯啦!
用起來,客人用餐的壓力也不會這麼大了!
餐廳環境ok啦,可是遇到這種鳥事,以後也不想去了!
2009-08-24 16:15 發佈
big0023 wrote:
昨天星期天中午的同學...(恕刪)

真不會做生意... 不去也罷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不過如果老闆不收錢,我反而會不好意思再上門呢

人家工讀生也不容易呀,也許還要自已花時間負擔車錢,呃,我是說也許啦
國家三要素人民、土地與主權。連基本配備(王冠、城堡跟軍隊)都沒有的女王,簡直比想『叛亂』的山寨夫人還不如。
賠錢 還算合理
100變50...是店家給優惠嗎?
big0023 wrote:
昨天星期天中午的同學會聚餐(大約23人),到台北市中山北路的『跳舞咖啡廳』聚餐!
一時疏忽,在起身的時候,不小心把桌上玻璃杯弄倒,它破了...
餐廳服務生反應真是太快了,本來以為他是說把杯子交給他處理就好了!
於是遞給他之後,沒想到!
服務生說:先生,你要賠喔!!
我說:要賠多少?
服務生說:$100元
我說:那我去外面買一個賠你好了。
服務生接著改口說:$50元



店家老闆有訂下的員工獎罰規定
打破杯子要員工自行負責
搞不好你不給錢
結果是扣負責那桌工讀生的薪水
chiang : 這樣算不算挑釁?
服務生說:先生,你要賠喔!!
我說:要賠多少?
服務生說:$100元
我說:那我去外面買一個賠你好了。
服務生接著改口說50元
我心裡想,原來還可以殺價喔!!



哈~~ 哪有服務費嗎

~~

如果 有收服務費 那我可以 不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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