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逢甲商圈
這家餐廳是採取點餐後先買單的方式,但是在櫃台買單後未給發票,反而是給了一張這樣的東西:

話說這家餐廳一進去就是櫃台,走近正要點餐,小姐劈頭一句「內用還是外帶」,高亢的嗓音讓人嚇了一跳,心想她或許生意忙忘了說歡迎光臨吧,於是一邊用餐一邊觀察這家第一次來的餐廳,店內還算乾淨,每客餐大約都在150元到200元之間,算是有點貴,菜色算是還好啦,各人口味嘛,我也不便說它不好吃,只是,看到這張單子就讓人不由得反感了,
單子上寫著必須用完餐後再拿此單子去換發票,
我在用餐的大約40分鐘時間內觀察到,這段時間內大約有10組客人用完餐後都是起身就離去,不會有人再去索取發票,請問店家這樣是否涉嫌故意逃漏稅?
當然,小弟也明白逢甲有一堆的攤販都沒有發票,但是想想:這家餐廳的價格並不是攤販的價格,難道不該提供與其價位相等的服務?提供發票是它的義務,也是我的福利,所以小弟前思後想還是將其公佈,還請各位網友幫忙評評理,若有不同看法歡迎提供高見。
(這樣的文發在此版不知是否恰當?還請版主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