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洛姐姐 wrote:
好可愛的蘋果貓唷還是...(恕刪)
謝謝小洛姐姐
哈哈哈,
這貓的表情太率直了。
我家撿到的小貓長大後說不定也會有這表情~
Swingdiver wrote:
漁港之前的留言板,不都是大家各寫各的,互不侵犯
留言板本來就不是永久的創作,林小姐大可以板擦一揮,自己再寫上新的留言
這件事不對之處就在"塗改別人的創作為己用"
這就是不尊重他人的行為!
我很討厭某一個samsung手機的廣告,拍別人的圖,塗改之後,當作自己的作品傳給別人
讓我想到samsung也是這樣在玩蘋果的!
這種是非不明,不尊重著作權的手機廣告可以大肆流傳,
久而久之,大家對於別人的作品也不覺得需要去尊重了!
我支持樓主的初衷,但,樓主,我覺得你需要立即的勇氣,當下和林小姐說清楚,
因為,她真的不懂,就像小孩子一樣,有錯就要糾正!才會有學習的效果
我們往往缺乏勇氣,放任不當行為的發生,
卻回頭自己越想越生氣,大大影響自己的心情,
需要教育的人也無法得到當頭棒喝,反而因為時間過去,累積了委屈的情緒
這樣對兩方都不是最好的!
共勉之,希望你我面對不當之事,都有足夠的勇氣,圓融的態度,堅定的信念
blockquote>
那請問一下,怎麼擦,擦多少?才是合理?要談創作權,就不該在公開留言板留下作品,既然是公開的,你也承認人家可以擦掉,那當事人擦掉一部份加上一部份,我可不可以說也算另一種創作?? 講難聽點,這就跟教室的黑板一樣,你可以亂畫,我也可以亂畫,你管人家這麼多??就法律上而言,人家更是沒有任何責任可言,還要人家道歉?人家態度已經夠低了,拜託!今天要是我,哪還道個屁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