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攜帶"咖啡飲品是不能過安檢線的,因為是液態或膏狀流質或有疑慮的,不是不戴上飛機就能讓你過去,讓旅客喝掉是通融的情況鑽國際規範上的漏洞,反正臺灣沒加入國際民航組織阿~只要航安的擔保人(美國)沒有懲處就不會被管,正常程序是不需經過旅客同意就可將行李中的可疑物品進行"銷毀",當然有些液態也是可以通過的,在安全警戒層級沒有提升的條件下,母乳、藥品(附醫師證明)、或附相關單位許可公文之物品即可上機,之前有有槍械(附公文與安全人員)採隨身行李通關的…保佑不要與此批旅客同機。另外的灰色地帶就是由航空公司帶上飛機,要是你是大企業的董事長層級的話拉…也只看過一次。
臺灣航管已經是相當寬鬆的了,請不要在機場因為一瓶礦泉水不能攜帶就拿水瓶丟工作人員…不少臺灣人出國前都會咒罵安檢人員三字經,聽多了會有精神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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