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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很差的淡水老街之旅

有照片為證,應該可以告他公然污辱吧!

雖店家有權決定可否拍照,但以這張照片老闆的傲漫神情態度,我想我不會去消費
我是沒買過, 因為不想被耍,
付錢吃隻冰淇淋還要被耍, 想不通其中邏輯 ..
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 就是把握機會..
陳哈哈 wrote:
我是沒買過, 因為不...(恕刪)


不跟他起鬨就好啦~~~
要不直接把他的棍子抓住
冰淇淋拿走~
那個老梗用快十年了還在用~
這已經是公然侮辱了,

建議去警察局告他
Your brain has two parts:the left & the right. Your left brain has nothin
街拍好歹尊重被拍攝者一下吧,搞不好他認為樓主先侵犯到他,才火大比中指...
不是每個人都願意上鏡頭的,也不是每個拋頭露面討生活的,都應該被拍。
話說樓主並不覺得自己也有錯,且有錯在先,認為公開表演者就應該被拍,只能說樓主的攝影禮儀及觀念是不是要改改?

不是相機在手,愛拍啥就拍啥的。

只能說當街頭藝人好雖小,自己表演內容的所有權,還是容易不受尊重。

想說老婆剛做完月子 (辛苦內...)
北台灣又連續幾天春節 又濕又冷
剛好今天天氣不錯
帶著老婆 去淡水老街走走(關了一個多月)
走到一家 來自土耳其的冰淇淋 (這 大家應該都知道哪家了八)
拿著我的D700站在一旁 架著姿勢 等著畫面出現 再拍攝
當拍到第5張 突然堅
那賣冰的老闆 突然 面向我的方向
比著 中指
突然間 我傻眼了
這動作是對我比的嗎
往我這方向 一堆觀眾 只有我拿著DSLR對著他
難道是我拿相機對他拍攝 妨礙到他嗎
在這公眾場所 既然賣冰淇淋夾雜著表演
給人拍攝錄影 我想不會有甚麼問題吧
(不然就不要表演 直接賣 就好拉)

我實在搞不懂
搞得當下 所有觀眾都往我的方向注視
害我好不自在
好像我妨礙到他拉
crazeforprp wrote:
我知道這家,我去淡水...(恕刪)
請問 去ACC的EXPATS是什麼呀 ?
和 wrote:
請問 去ACC的EX...(恕刪)


ACC= 美僑俱樂部
Expats= 外商
說實在的淡水老街跟我想巷的不一樣不會在去了
jon8395 wrote:
有照片為證,應該可以...(恕刪)




我想沒這麼嚴重拉

或許是我不懂攝影禮貌

又或許 他認為我拍下他失誤的那瞬間 而不高興

下次有機會再去消費一下摟
(我想不會的拉...我不想被玩 )
D700 + 35F2 + 28-70F2.8 + 70-200VRII 下一個是14-24 * LB6 後悔晚買 *
賣土耳其冰淇淋都喜歡玩耍客人這一招
有人覺得有趣
有人不想被耍
有人惱羞成怒

我做生意認識一票土耳其和中東朋友
風土民情不同很有趣
他們還會請客吃道地的家鄉菜

最誇張的是其中一位殺過幾個人
因為他當過兵打過仗

比個中指輕鬆看待啦
還好他手上只有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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