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1027 wrote:現在自己為是愛亂講...(恕刪) 這TVBS有夠狠的,苦主在PTT上也有說,其實店家告他的是這句話:"人家夜市的一客才100,有大腿+小腿,還幫我去骨勒!!!!"店家說他是有去骨的!! 所以告。但新聞有本事寫成另外一種的。
方便的話pm地址給我,等我回台灣就去試試我覺得好不好吃是主觀每個人都可以各自表述,東西不好吃,店家該檢討可是評斷人家的人不應該''誇飾'',被人抓到話柄告,那個人應該檢討味道不好、店家給人的感覺不佳,我想沒幾天就會關門大吉了人家開門也是要店租的`價格鐵定不能跟夜市比
苦主在PTT上也有說,其實店家告他的是這句話:"人家夜市的一客才100,有大腿+小腿,還幫我去骨勒!!!!"店家說他是有去骨的!! 所以告。 怪了,說夜市的有去骨。又不等於說店家沒去骨。若P則Q,非P則非Q。這不是最基本的邏輯教條嗎?
Arsene wrote:怪了,說夜市的有去骨。又不等於說店家沒去骨。若P則Q,非P則非Q。這不是最基本的邏輯教條嗎?...(恕刪) 店家擺明在牽拖 ............ 難道聖經中有教如何牽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