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uits0800 wrote:我本身不吃口香糖,所...(恕刪) 當自尊不被重視的話,你就會在意了,錢若能買到別人的自尊心,那他已經買自尊給放掉了,為了多賺一點錢把自己的尊嚴出賣掉,划不來啊!發文者說的是尊重,再卑微的人都有自尊,說得嚴重一點,那是把自己當作是一個人的尊嚴,你這樣說人家,換個立場你能這樣說嗎?
wonder1806 wrote:此販者無法清楚言語,只是告示牌寫著口香糖一條20元三條50元,我因基於同情心, 所以以50元跟他拿了一條口香糖,忽然間他很生氣, 以他那捲曲而不靈活的手敲打販售檯, 並以那歪斜的嘴發出沙啞吼聲, 也把立牌給打翻, 為什麼他不找你30元??
樓主提的那位腦麻販者應該是真的,不是裝出來的我本身是基隆人,經常出入那邊有次看到他被大風吹倒了,爬不起來,還是旁邊攤販賣家幫他扶起來的之前也看過他身前有罐飲料,也是旁邊的攤販賣家幫他打開的他其實在那邊賣很久了,那邊的攤販賣家也都認識他如果路過的話可以跟他買一點口香糖
wonder1806 wrote:乞討與尊嚴的區隔與界線... 不能同意你再多了有時候我們都太幸福忘了去珍惜我們所擁有的也忘了其實我們是也很多能力可以付出的能夠感受生活點滴細節的才算是真的的活著...而有一些伙伴所回的文真的是一點都不同意只能說, 會說出那樣的話的人真的是太幸福了幸福到他忘了他是誰了只能說無言...
橘傘男孩 wrote:有很多人會去分辨他們...(恕刪) 我覺得這樣说是有問題的當然樓主遇到的狀況不太一樣在街上乞討不是多數人能接受的工作有些人是真的因為他只能這樣做但有另外一部份人可能根本是被逼的台灣有沒有我不知道, 印象中沒看新聞報過但大陸卻發生過把好好的人給砍斷手腳潑硫酸, 然後丟到街上去乞討目的就是要騙取你的同情心盲目施捨你的同情心, 可能也正在助長這些可憐人背後的黑心人你施捨的越多, 他們就賺得越多, 然後去做更多令人髮指的惡行來壯大自己的生意但雖然這樣說, 我相信這裡面還是有很多是需要你的同情與尊重的以前聽過前輩說過一句話....不要給他所想要的, 而要給他真正需要的他跟你要錢去吃飯, 那你就去買吃的來給他他跟你要飯吃, 那你就給他些錢讓他去吃
以前去九份玩回程在瑞芳車站等火車時,遇過一位婦人過來要錢,還不只一回。問題是她一離開,你便可以看到她很大方地在車站裡抽起煙來,而且還好手好腳的,感覺和流氓沒什麼兩樣了嘛!當然,我是不會給她錢的如果行有餘力想捐善款的,我覺得用郵政劃撥或是轉帳的方式,到公益團體的捐款帳戶不失為一個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