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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網路平台訂房的朋友請謹慎


「住宿免收定金、不收手續費」是booking訂房網站的話術,他在每家旅館的描述上都這樣寫,又不是旅館自己寫的。
自己被訂房網站的話術騙了還怪別人...你可以去告booking啊
JoshMorgan wrote:
「住宿免收定金、不...(恕刪)


真的是...
風涼話...
馬後砲...
的代表...

就是不能讓訂房網站用這種近似騙人的話術來攬客不是嗎?
閣下的發言,大概就像是每次事情發生了,就會有人說誰叫你自己這樣、誰叫你自己那樣。
而且既然是訂房網站上就有那排字,不管是旅館的問題,還是訂房網站的問題,不是都該有人出來處理嗎???
而旅館經營者又怎麼會讓這樣的錯誤持續存在?
除非...經營者自己有同意啦!

tncow wrote:
就是不能讓訂房網站用這種近似騙人的話術來攬客不是嗎?
閣下的發言,大概就像是每次事情發生了,就會有人說誰叫你自己這樣、誰叫你自己那樣。
而且既然是訂房網站上就有那排字,不管是旅館的問題,還是訂房網站的問題,不是都該有人出來處理嗎???
而旅館經營者又怎麼會讓這樣的錯誤持續存在?
除非...經營者自己有同意啦!


這沒有騙人吧, 這個是cancel fee不是訂金,看不出來這個case哪裡有問題。

不收訂金不等於不能收取消費用吧?

someonepoor wrote:
這沒有騙人吧, 這...(恕刪)


那就是羅列名目收費

當距離的天數足夠, 不會對業者照成損失時 沒理由不全額退費

現在都是電腦系統管理 沒有照成額外支出 業者又憑什麼羅列名目 收"取消費"?
個人用過BOOKINGS.COM很多次!!
每間旅館都有不同的取消政策!!
很簡單,你訂了房,最後一分鐘取消就是造成旅館的損失!!
答應的事情做不到,不是就該負責嗎??
台灣各旅館也都是一樣啊??
它們確實沒有收訂金,但是你取消的費用本來就是另外一筆!!
不該混為一談啊!!

你在訂的時候,網頁跟寄到妳信箱的通知信,
都會清清楚楚寫好各旅館的條例!!
以我這次出差去歐洲為例~~
我預先令了三四間,最後才決定住哪間,
提前解約,並沒有收到任何額外費用啊!!







雖然現在網路平台訂房很多然後都有很多優惠,不過其實說真的還是本身官網比較讓人放心啦!不過還是看個人而定,因為或許其實價差也沒有那麼多
蜜小雪 wrote:
個人用過BOOKINGS...(恕刪)


1.你大概不知道 booking.com 也有那種訂了就不能退的, 如果現在變成你訂的3~4間房 收取100%"取消費" 你也ok?
訂金都退給你了喔! 只是收取跟訂金同價的 "取消費"


2.要求業者符合消保法 很難嗎?

五、 旅客解除契約時,應通知業者,並得要求業者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定金:

(一)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四日前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

(二)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至十三日前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

(三)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

(四)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

(五)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

(六)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到達者,得請求業者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

(七) 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業者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定金。




很多訂房網站的條款根本就牴觸消保法, 一堆飯店訂了就不能退. 遠大於14天 卻不能退 根本是懲罰消費者 (我甚至有大於3個月 也不准退的)


訂房不是抓交替, 業者抓到一個 不管是否入住都要你買帳, 明明提早取消 業者該房間仍能出租出去 卻用這種惡劣條款坑殺客戶?




easyflight wrote:
1.你大概不知道 booking.com 也有那種訂了就不能退的, 如果現在變成你訂的3~4間房 收取100%"取消費" 你也ok?
訂金都退給你了喔! 只是收取跟訂金同價的 "取消費"


我每次出差幾乎都用他家~~
所以我知道,有些飯店在最上面的一個選項,
就是有"不能取消"的規定~~
你可以選,也可以不選~~

可是一晚可以多便宜到快一千元!
我如果確定入住的就一定選這個!
這不就是魚與熊掌??
你要占飯店的便宜,相對地也要付出同等的責任??

如果我知道我行程會更改,
我就會選下面貴一點,
卻可以取消的行程!!

我過年前才取消三個飯店,都是不用取消費用的啊!!
因為訂的時候就知道自己不確定性很大!!




easyflight wrote:
2.要求業者符合消保法 很難嗎?

easyflight wrote:
很多訂房網站的條款根本就牴觸消保法, 一堆飯店訂了就不能退. 遠大於14天 卻不能退 根本是懲罰消費者 (我甚至有大於3個月 也不准退的)


沒有很難~也是應該的!!~
這點我同意你!!

我只是猜想,如果BOOKINGS是國外公司,網站~~
那這樣跟台灣的法律有相牴觸時,該怎麼決定!?
他們賣全球的飯店,那是否都沒有跟當地法相牴觸呢??

你的CASE,是前一晚取消!!
他是否可以聲明說,
你在訂房時,網上有先註明了!
是你同意才訂房的不是嗎??

再說,像上面我要訂的房,他也是都先聲明好了!!
那是不是說,你如果選擇訂了不可以退的, 是你違法在先???

我是不懂法律啦~~
聽您說才想到這些~~
純粹一腦疑問而已!!
謝謝!!

蜜小雪 wrote:
我每次出差幾乎都用...(恕刪)


我想你誤會了 我不是樓主,沒有前一晚才取消的經驗


我知道你說的那種,但是有些飯店一律都是不可退訂,沒有其他選項

那我覺得照消保法規定比較合理

以我上次申訴Expedia的情況,3個月前就退訂,退了還有三個月緩衝 有很大的機率會再租出去。

就像租屋好了,有新住戶可以無縫接軌 接替承租,房東沒虧損 又怎麼能扣我押金!?


我要說的是 訂房當下 所有人都是確定行程的,(你怎麼會覺得我在佔飯店便宜!?) 但行程變動 誰都不願意,若是有足夠緩衝期 不會造成業者虧損 那業者理當全額退費,相信這也是上述消保法的立意


像颱風假時的訂房需全額退費,也是消保法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沒制定前 業者也都打死不退費,這樣根本不合理
颱風天就不可能有住客了,用條款懲罰事先有規劃訂房的客戶?


業者要營利可以理解,但不能自設條款綁死消費者
不管有沒有入住,全額住宿費照收 這樣完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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