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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出遊,分享蘭嶼旅遊心情確遭受這樣的…真是我太計較?(5/27本文新增感謝內容)

您只是痛心您的畫作在您面前被修改



那不是大眾公共留言版嗎?

任何人都有權去留言!!
Nerui wrote:
「我感謝您的激賞,但...(恕刪)


太計較過頭了...我以為是她偷你FB上的圖案修改,想不到只是公有留言板上做修改。

另外,如果你的圖案被擦掉,那你要告對方損毀嗎??

完了完了,我在你開的版說你壞話會不會要寫一千字的道歉文?
看了標題,本以為樓主是受了不公正的對待;結果............
要說那林小姐真是很可憐,要不是在國泰上班也不用遭受樓主這個氣了,
按照樓主的思考邏輯;我如果是那留言板的主人,我一定要告樓主你毀損.
不知樓主這時會有何感想?
我比較想了解的是公共的"留言板"是拿來留言用的?還是拿來畫圖用的?
她看到樓主塗鴉時說了:「真的好可愛唷,不知道是誰畫的。應該離開了吧」
我想她也是一位懂得欣賞可愛創作之人,若她知道樓主就在那兒盯著她看,應該也不敢輕舉妄動了。不過公共留言板上的留言或隨手塗鴉,大部分人應該是寫過畫過抒發完當時心情後就會忘了它(留言板)的存在了,頂多只是拍照紀念一下。
這畢竟是一塊小小的公共留言黑板,供每位遊客自由使用,並不是個人專屬的創作園地,應該不會太久這塊小小留言就會擠滿了吧,到時候板擦刷刷幾下,有些朋友的留言或像樓主一樣的可愛塗鴉也就消失不見了。
我真的覺得沒這麼嚴重,那位懂得欣賞可愛蘋果貓塗鴉的小姐回應態度也還不錯阿,樓主何苦如此咄咄逼人?
放下才能擁有。
你也只是一個過客,沒有權利要求在別人的公告欄上塗改自己畫的圖,那麼公告欄的主人擦掉你的塗鴉,是否也要讓你告上天,你在要求別人之前,請是否想過自己也在別人的東西上塗鴉。
漁港之前的留言板,不都是大家各寫各的,互不侵犯
留言板本來就不是永久的創作,林小姐大可以板擦一揮,自己再寫上新的留言

這件事不對之處就在"塗改別人的創作為己用"

這就是不尊重他人的行為!

我很討厭某一個samsung手機的廣告,拍別人的圖,塗改之後,當作自己的作品傳給別人
讓我想到samsung也是這樣在玩蘋果的!

這種是非不明,不尊重著作權的手機廣告可以大肆流傳,
久而久之,大家對於別人的作品也不覺得需要去尊重了!

我支持樓主的初衷,但,樓主,我覺得你需要立即的勇氣,當下和林小姐說清楚,
因為,她真的不懂,就像小孩子一樣,有錯就要糾正!才會有學習的效果

我們往往缺乏勇氣,放任不當行為的發生,
卻回頭自己越想越生氣,大大影響自己的心情,
需要教育的人也無法得到當頭棒喝,反而因為時間過去,累積了委屈的情緒
這樣對兩方都不是最好的!

共勉之,希望你我面對不當之事,都有足夠的勇氣,圓融的態度,堅定的信念



Swingdiver wrote:
漁港之前的留言板,不...(恕刪)


我確實應該在當下就制止,但自己的膽小導致這樣的發生…
謝謝,共勉之。
膽小?這跟膽小有什麼關係?



Nerui wrote:
我確實應該在當下就制...(恕刪)
這應該是公共留言版吧!!!就跟公共廁所一樣,大家都可以使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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