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例外一團應該就是他們~
還有,我看你們直接找消基會好了...那個業務說不定落跑了....很沒保障。至少你們有公司的合約...不是口說無憑
事情經過描述有點長
大家可以跳看最後一段他們協調的結果....真是衰斃了!!!!
整件事陳述的有點長,但希望各位把他看完。是這樣的..他們一群人六個人,11月初因朋友介紹認識了當時在雙向旅行社上班的王智立先生, 他說他可以訂到1/1-1/4早去晚回去香港的機加酒 ,共12400元, 在行前繳尾款的前一天王打電話說因為燃料稅的問題需要再加上1100,當時他們想說元旦可以出國已經很不容易也沒多說什麼。出國前幾天,他們有再三確認機票和飯店的住宿,王都說沒有問題! 但是行前表上面的日期卻是1/1-1/3 ,王只有用筆手改把3改成4 (這部分我有看到紙上真的是用手改的….),他們很擔心,一直問王說這樣可以嗎? 他一直強調不會有問題!!
在第三天的早上,我朋友才發現他們當天就要退房,也就是說訂房只有兩天,經過確認,飛機也是1/3當晚的飛機!!!! 當天他們要去澳門,和王協調當中,王說會幫他們詢問是否有4號班機及3號當晚的飯店,叫他們還是照行程去澳門,結果惡夢開始了。他們在澳門遲遲等不到王先生的回覆,不停的追問下,王才在飛機起飛前4小時要他們從澳門趕回香港搭飛機。重點是,從澳門坐船回香港 + 入關也要1小時~90分鐘,從港口到機場的車程也約莫40分鐘,況且澳門也不會馬上有船開,總之,他們趕的要死坐6點半的船+飆計程車到達機場已經8點快半了,根本來不及辦理出關還有行李託運手續。而且機場人員這時明確告知他們確定無法登機,結果王還叫他們自己問地勤人員可不可以改機票,最後的結果是….王請他們自行買機票回台灣(理由是因為他們是買團體機票 ,無法更改航班),不過回台灣他會負責(在電話裡是這麼說的) ,所以我朋友他們就掏錢買了1張HK$ 2568的單程機票共6張。 他們買了票等候補 10點20的飛機 (這些都要感謝香港華航的人員們的幫助,才能快速買到票還有補位…) ,當時王還說『你們可以趁著補位的時間去逛OUTLET,可以把行程補回來』我的媽阿,我聽到也超傻眼,更何況他們是當事人…..折騰了一整天,他們回台灣已經是1/4 0:10分了, 真好笑,可以說是變相的四天三夜耶…回到台灣之後,王先生可是一通電話也沒打給他們,似乎一點也不在乎他的客人是否有順利回來。
1/4 星期一,他們相約到旅行社,這時雙向裡面的員工說王先生今天請假,但我朋友堅持請他進公司,公司的業務經理跟他們強調,這是王私下接的CASE,因為沒和公司簽約之類的,所以和公司 雙向旅行社 無關,但是站在 道義上,公司願意協助他們處理這件事情。 一開始 王先生還一直說我朋友自己花費買的單程機票有爭議,(到底爭議在哪邊?不是都有收據嗎?!!!) ,王先生還說當初來回機票是委託百x旅行社處理,是百x這邊出的問題!! 但是當初他在1/3當天的說法是"公司的小弟處理的" ,王還一直說是我朋友們自己沒有撘上飛機的 (拜託,都拿生命在玩闖關遊戲了…..還在怪他們喔?!!!!!,自己五點才明確的跟他們說要趕八點四十的飛機,而且王行前跟我朋友說他常常在飛香港,他怎麼可能不知道香港出關要花少時間?!!!!) 到最後王有說會賠給我朋友他們先出的 機票錢(HK$ 2568/人) +第三天的住宿(NTD 1300/人)+機場-巴士券 (NTD 150/人),那時王說7個工作天內會把這先錢付完。
所以這樣算起來, 我朋友一開始所支付的團費是13500 – 1450(退費的部份) = 12100 (實際上只玩了兩天又三個小時),實在可以說是一個令人極度不開心的香港之旅!!! 大家事後討論,都極度懷疑王先生像是預謀犯案,因為他們出國前都有再三確認,王都說沒問題!!! 之後我朋友也有打電話去百x旅行社求證,百x回說11/20 就已經確定為三天兩夜且已經報名完畢,而且住宿本來就是如心海景酒店,這部分根本就和王先生在行前說明會說的有出入 (王跟我朋友說,本來是住另一家,好像是四星級的,因為後來多收1100,他主動幫他們升級五星級的如心海景酒店…,我真的覺得是說的比唱的還快….),王先生還不停的再推託責任,都推給百x,百x澄清說他們和王先生之間的買賣關係是一點問題也沒有的….所以根本不是像王說的是百x的問題,要等百x把錢退給他,他才能賠給我朋友…..,而且就算是百x那邊的問題,也不關我朋友的事吧….百x要不要賠給王,是王自己要去處理的吧… 我朋友本來和王約好1/11下午七點在雙向碰面給錢,但是在下午4點多,他才傳給其中一個人,說什麼要改成1/12,傳訊息耶……會不會太有誠意了一點?!!! 還好我朋有他們堅持要依約在七點在雙向見面,王先生本來不想去,他還是出現了。 他們一群人進了公司,第一次和我朋友接洽的某經理這天去台中參加旅展不在,所以是由另一位艾先生出面, 這位艾先生說我朋友們的態度太強硬,但我聽起來是覺得還好,本來消費者權益受損就是要找消基會不是嗎? 艾先生說如果這樣他們就不用談了… 痾….這是在警告嗎? 還是…我覺得真的好冏喔…反正…我朋友說他們最後還是有拿回他們自己原先的代墊費+住宿+巴士的退費,但條件是,要放棄對於雙向的法律追溯,以及撤掉在bbs上所PO的有關於雙向的文章…至於有沒有什麼賠償……是在癡人說夢嗎?!!!! 哪來的賠償….雙向的網站 上面標示” 找到了不一樣的旅遊”…..可說是真的是很不一樣阿!!!!!!!
鄭重申明: 以上都是我個人想要幫朋友抱個不平…..如果各位有疑慮,可以去向雙向求證或是怎樣的,反正,可以說是花錢學經驗…..各位也可以參考我朋友的遭遇…慎選旅行社還有業務阿…..
zqaxws wrote:
我朋友也是耶,同時間...(恕刪)
你好...
1.只要王先生是該公司的員工...該旅行社就要負全部責任~而不是基於道義上~
所以你們可以要求賠償...
賠償的內容是 你們當天該住該玩的所有費用(當初團費有寫到有收費的行程)~都該退給你們!
2.旅行社未依契約所訂等級辦理餐廳,住宿,交通旅程或遊覽項目等事宜,旅客可以請求旅行社賠償差額2倍的違約金!!
所以你們多付的1100也可以要回來...而且還要他賠償住宿兩倍的費用!!
(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3條規定)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可以去找 旅遊品保協會~
他們好多地方都有辦事處...
找一個離你們近一點的...
請他們幫你處理吧!
也可以去交通部觀光局申訴....
不想讓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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