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台北的陳X涵女士、若不是您用英文留言、我們還在想說是不是因為英文不好、溝通過程中出現了誤會、導致您在退房後未經店家同意、就擅自侵佔他人物品過夜、早知道報警處理就好、還比較省事。
現在看來您的英文是有一定水平、但怎會沒聽懂櫃檯解釋租借腳踏車的規則呢?也有告知您過夜、沒先徵求同意、會被沒收押金、當下您也笑著說同意、尤其是在您退房後、還要繼續使用、押金當然沒辦法先還給妳啊!
再者、您入住時就有給一張A4、背面有實用小鎮地圖、正面則是入住須知和一些客棧規定、最重要的是、抬頭前三行不就有經手人名字、入住床位及日期、以及收到您多少押金等資訊、這不就是收據?您都不看的嗎?就算您不看、櫃檯也一定會在收錢的當下、當面解釋過一次、以防有糾紛發生、所以您怎能睜眼說瞎話、說我們沒給收據、又或是老想坑您的押金?這押金(NT140元) 肯定是天文數字吧!
而且當日您騎著我們腳踏車去其他家旅館過夜時、也沒先打個電話詢問我們、逕自決定如此為之、而晚間我們員工去您下榻的旅館跟您討回車輛時、您竟然給了一個下人別來煩、老娘有的是錢、明天再說的表現、實在是太沒禮貌。
之所以肯定您有客棧聯絡電話、是因為您在到來的前幾天就跟我們預定某個行程、還要我們隨時跟您回報狀況、雖然我們不是五星級飯店、甚至連一顆星都稱不上、但還是照您的要求做了、中間OTA平台及電話也通訊了不少次、那知您當日晃點其他團員、損害其他團員權益、未依約定出現就算了、在您到來後詢問您為何沒有出現、是路上發生了什麼事、想關心的問候您狀況、竟然得到的回答是「那不是我、我沒跟你們約定過行程」、WTF~您之前預定行程時有留下姓名、住宿資料、且在那一個星期內頻繁的通訊往來、竟然不是您、看來要不是該客棧的櫃檯人員及老闆娘同時出現幻覺、不然就是您在到來的路上失憶、而且是在24小時內、真相只有一個、您覺得呢?
我們能理解您是從經濟文化教育水平都較為高的台灣、來到緬甸三線城市都稱不上的小鎮旅遊、所以無論是設備或服務均及不上您認知標準、若因此給我們低評分、我們也能虛心接受、盡量在有限的資源下盡可能改進、只是您看起來只是因為一時說謊被戳破、自尊心受損、導致見笑轉生氣、而給了我們這麼一個低分、這就讓人無法接受、不懂為何要這樣污衊我們。
大媽不分國籍、鯛民不分地域、雖然您才四十初頭歲、但您不尊重在地文化、不守信用又愛佔小便宜的功力可練得爐火純青、高深至極、只想跟您勸告一聲、以後出國旅遊跟團住五星級飯店就好、千萬別搞什麼自助旅行跟人住背包客棧、您不舒服、店家伺候不來也痛苦、最好台灣鯛還是留在島內當國寶就好、出國千萬別說自己是台灣人、真丟台灣人的臉。
# 不確定您是否故意把國籍填成香港、但用的確是台灣護照、騙不了人的
# 當員工含蓄地問我說那個台灣人怎麼會這樣的時候、我真的感到超級丟臉、只能回答我們國家教養很差、還有很多地方需要再加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