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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吃!喝!玩!樂!盡在小惡魔旅遊美食~ 發表景點就可參加抽獎!!

中獎名單來囉!

六月份的中獎的會員:
pmana
foxfake3344

稍後也會發出通知,再請中獎的網友們,回覆個人資訊及收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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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喝!玩!樂!盡在小惡魔景點分享~

為感謝網友們熱情的分享景點,特別在六月份舉辦抽獎活動,只要景點是在六月份新增,並經站務審核後發佈在Mobile01旅遊美食版,即可參加抽獎活動,發表愈多,中獎機會愈大喔!!

發表景點的方式不限,不管是從PC端、手機上傳發表,都可以參加。


參加方式:
每發表一個景點,就可獲得一個抽獎籤;發表兩個景點,就有兩個抽獎籤;也就是發表愈多,抽中機會愈大!!


獎項:
HTC Wildfire 智慧型手機 一支,兩個名額。



活動時間:
6/1日起~06/30日止,為期一個月,並會在7/5日抽出獎項得主。

■ 注意事項:
1.Mobile01會員獨享活動,須成為01會員並發表達指定數量景點文章,方可參加活動;得獎者須提供個人資料作為寄送獎品依據,若填寫不清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2.依財政部國稅局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民國 99 年 12 月 22 日 修正)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臺幣 1,000 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另,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整,依法應預扣繳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得獎者需依法先繳納稅額,若未繳交稅金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相關扣繳資訊,請參閱: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3.獎項寄送僅限台灣地區,恕不寄送海外,主辦單位Mobile01除本活動獎品外,不負擔其他費用;若放棄領獎,恕無折抵方案。
4. 本活動得獎者不得要求以獎品換取獎金或轉換其他等值商品。
5.活動獎品皆以實際出貨為準,不得要求更換顏色、機種且不得轉換。若遇獎品缺貨時,主辦單位Mobile01保有以等值獎品更動獎項之權利
6.本活動得獎者若未在通知時間內回覆得獎通知,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7.主辦單位Mobile01保有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有最終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及贈品內容並保有修改活動細項的權利。
8. 若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活動將有延後舉辦或取消的可能。
9.活動如發生任何爭議,概以主辦單位Mobile01針對爭議事實分析後做出之決定為準。
10.中獎名單將在每一個月的1號公告(如遇假日順延)得獎者會發站上PM跟MAIL通知,得獎者需在通知10天內到回報網頁填寫寄送資料,如果逾期回報將失去得獎資格。
11.本活動贈獎寄出時,會隨附發票,贈獎扣繳憑單會在次年元月寄發。
12.活動參與投票者須接受上述規則,如有違反,主辦單位詠勝科技將取消其參加或獲贈資格。
13.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將另行公告之。
2011-06-02 13:08 發佈
頭香耶~~
可以發表吃喝玩樂的景點....還可以參加抽獎..真得是棒呆囉!!
發表美食又有獎品可以抽,當然要大力支持一下囉
人生‧就該好好的盡情享受。 旅遊、美食,是我生活充電的元素~ blog.yam.com/jimmyfan0318

Mobile01活動小組 wrote:
吃!喝!玩!樂!盡在...(恕刪)
應該要100支
當然要大力支持一下囉
中大獎~~~
這麼好的活動大家應該踴躍參加喔!!
高坡坪頂上,盡是採樵翁;人人盡懷刀斧意,未見山花映水紅。
這真是太誘人了,分享美食景點又可以抽大獎,不參加對不起自己

Mobile01活動小組 wrote:

吃!喝!玩!樂!盡在小惡魔景點分享~...(恕刪)



先佔個位子,待.....慢慢玩、慢慢吃再慢慢來分享。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太...太誘人了
馬上去準備照片

希望有機會拿到手機,這樣以後還可以直接在手機寫文章上01
哈囉~ 請問這次發表景點參加抽獎活動的參加方式?

我有寫一篇景點介紹,發表在旅遊美食區的桃園縣那裡,
我要怎麼知道這一篇有經過站務審核取得抽獎資格呢?
還是投稿有特定的位置?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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