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6個月限制之疑慮??

出入境規定護照有效期需為6個月以上?

Ex:
護照有效期限為 2011.4.16
出國日為 2010.1014
回國日為 2010.10.17

請問各位專家
6個月之限制是以出國日還是回國日算?
有此一說法是:在別人的國家的每一天,護照都需要有效期為6個月以上。

有有一說法是:6個月之規定是保障最長簽證效期6個月到期時,護照還是有效的。


這個例子的時間點出差一天的尷尬,
保險來說,重辦新護照省掉種種困擾,但..未來幾年無出國計劃....

期望有達人可以為我解惑也....

2010-09-02 0:4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護照
這個問題建議直接問你所要搭乘的航空公司最準,

譬如要去日本,搭乘華航班機,中華航空公司會審核你的有效護照效期,如果以免簽證要入境日本,由*出境日*起算三

個月 (出境日期直接加3個月,看是否超過護照效期),但護照效期未滿三個月,航空公司疏忽讓你搭乘,以致日本以你

護照效期未滿三個月為由拒絕你入境,遣返回國,這時日本會處罰航空公司(罰錢),還蠻重的,所以一般航空公司都會

先審核,以免受罰....
正確來說,是入境後的限制。
也就是進入別的國家的海關限制。
一本一千六啊.一本一千六啊....
.

貴參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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