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羅佰客單車俱樂部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本隊定名為「諸羅佰客單車俱樂部」(以下簡稱本隊),並於網際網路設置永久網站「諸羅佰客單車俱樂部網站」http://www.zlb.org.tw(以下簡稱網站)。
第2條
本隊為非營利目的之社團法人,以發展自由車相關運動、單車休閒活動,藉以提高運動技術及增進健康,發揚運動精神,協助推動地方觀光產業為宗旨。
第3條
本隊成立後向政府機關登記為社團法人。
第二章 隊員
第4條
本隊隊員分為「正式隊員」及「一般隊員」。
第5條
凡屬思想純正,一同來騎車或運動,並認同本隊推動之運動及精神,即為「一般隊員」。
第6條
依本隊組織公約由幹部推薦,繳交隊費及入隊費後, 即為「正式隊員」(以下簡稱隊員)。
第7條
本隊正式隊員應盡之義務如下:
1、遵守本章程及各項會議或討論決議。
2、擔任本隊所指派之任務。
3、繳納入隊費及隊費。
第8條
本隊正式隊員可享之福利如下:
1、正式於網站「正式隊員」區張貼討論文件。
2、參加各項比賽、約騎活動時,僅繳交必要之成本費用。
3、優惠價格團購相關商品。
第9條
一般隊員仍可參加各項約騎、比賽及購買車隊服,參與網站「正式隊員」區以外之討論。
第三章 組織
第10條
本隊以「隊員大會」為最高權利單位,並授權 幹部會議 負責平時對務運作, 定期於網站公告本隊相關活動訊息,並另設網站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處理網站相關系統建置。
第11條
本隊設隊長一人,由隊員大會選出,須超過二分之一以上隊員出席或是經授權出席,並由隊員投票產生,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
第12條
本隊設副隊長及相關幹部及人員數人,惟不得超過總隊員之三分之一(含),幹部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連選得連任。
本隊目前設置副隊長二人、總幹事、競賽組長、活動組長、總務組長、公關組長各一人。
第四章 會議
第13條
本會隊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時間於每年十二月,由隊長同意召開時間及地點,必要時得舉行臨時隊員大會。
第14條
本隊隊員大會開會時,由隊長擔任主席或由副隊長相互推薦擔任主席。
第五章 經費
第15條
本隊經費來源如下:
1、正式隊員入隊費500元
2、正式隊員隊費每人每年600元
3、補助及贊助費,比賽團體獎金
4、自由捐贈。
入隊費僅於入會時繳交1次,隊會則於每年一月底前繳交,逾時催告兩次後,視為退出本隊(失聯會員);再次加入時仍需繳交入隊費。
各項費用繳交方式另行公佈通知。
第16條
本隊入會費為公積金,用於臨時重大急用或暫時代墊隊員報名費為限。
第17條
隊員隊費則使用於全隊大型活動時使用;各項比賽、約騎活動仍由各參加人員繳交所需費用。
第18條
補助、贊助費及比賽團體獎金,70%用於比賽過程中補給使用,另提撥30%供大型約騎或其他活動時使用。
第19條
本隊經費每月至少一次公布於本隊網站。
第六章 比賽、訓練及補助
第20條
本隊訓練課程及活動由隊員討論後公布於網站,每次訓練課程或活動,需由幹部一人(含)以上擔任領隊,並全權負責。
第21條
經幹部會議通過, 以本隊名義所參加之比賽, 即可列入第15條第3款之經費補助。補助項目 由幹部會議認定之。
第22條
經幹部會議通過, 以本隊名義所參加之比賽. 其 領隊報名所需之全額郵資及聯絡電信費用每次200元,由本隊經費補助。
第23條
經幹部會議通過, 以本隊名義所參加之比賽.,個人獎金屬個人所有;團體獎金則由該項比賽領隊,用於此比賽所需費用.,如有結餘,歸入本隊第15條第3款之經費帳目。
第七章 附則
第24條
本會各項辦事及比賽細則另於網站開闢討論專題討論之。
第25條
本組織公約如有未盡事宜,由隊員提議,經隊員大會或幹部會議,,決議修正後,始得修正本組織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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